9月9日,宜宾市兴文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五星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小灵猫,体现了当地群众和公安机关良好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与高效协作能力。
小灵猫放归现场 供图 兴文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当天,兴文县五星镇一村民在家中发现一只精神不振的“大猫”,敏锐地意识到它可能属于保护动物,随即主动将其送至五星派出所。为防止该动物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将其安置在透气笼内,并立即联系兴文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协助鉴定与救助。
经森林警察大队专业人员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小灵猫。现场检查发现,这只小灵猫仅出现短暂脱水状况,体表无外伤。民警与森警队员共同为其补充水分并进行初步护理,待其体能恢复、状态稳定后,选择适宜的自然生境将其放归。(文 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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