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幸福之源,筑梦民族复兴 ——成都市关工委“蓉城‘五老’开讲啦!”系列宣讲正式启幕
2024-07-31 16:59:14来源:红星新闻网编辑:邓超责编:李萌

  红星新闻网(记者 陈佩鑫) 7月31日报道 传承红色基因,播种未来希望。在党的辉煌百年征程中,每一个历史瞬间都是照亮未来的灯塔。

  为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成都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成都市关工委)根据中国关工委和省关工委开展2024年“青少年党史学习月”活动的有关部署,持续创新党史教育方式,积极创设党史学习情境,围绕“传承榜样力量,弘扬‘五老’精神”主题,打造可观、可听、可感、可参与的蓉城“五老”开讲啦!系列主题宣讲课,不断提高党史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转载)追寻幸福之源,筑梦民族复兴 ——成都市关工委“蓉城‘五老’开讲啦!”系列宣讲正式启幕

  以史为鉴,启航幸福之路

  讲述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作为首期宣讲嘉宾的成都市关工委副主任、宣讲团团长薛建明以“中华血脉,魂系千秋”为主题,为青少年们带来了一场深入浅出的历史教育课。

  “同学们,你们可能不知道,六一儿童节的背后是一段沉重的历史——它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利迪策惨案,时刻提醒着我们幸福生活的珍贵。”薛建明的讲述从一段沉重的历史故事开始,引导青少年思考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如何得来的。他的强调清晰而有力:今天的安宁与幸福,是无数先烈用生命和鲜血铸就的。

(转载)追寻幸福之源,筑梦民族复兴 ——成都市关工委“蓉城‘五老’开讲啦!”系列宣讲正式启幕

  多维视角,砥砺红色初心

  据悉,自2022年起,全国各级关工委将每年7月作为“青少年党史学习月”,集中开展青少年党史教育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地方红色资源优势,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关工委和教育基地联动、“五老”与青少年联动等方式讲好党的故事、新时代故事。今年,成都市关工委精心策划“蓉城‘五老’开讲了”系列讲座,以榜样的力量开启一场薪火相传的“红色之旅”。这既是一条强筋壮骨的“历练之路”,也是一次老少同声的“关爱之行”。

  “所以,我们该怎么样认识今天幸福?”这是薛建明在课堂上向青少年们抛出的第二个问题。“我们要常思幸福来之不易,要常怀报恩之心,常述强国之志,常忘星空之源,把自己作为一朵浪花,融进祖国民族发展的大海里,让我们民族的幸福之花永不凋败。”他还在课堂的尾声向青少年们发出倡议,让孩子们明白,每一份幸福都值得被珍视,每一次奋斗都值得被铭记;引导他们从中汲取信仰力量,筑牢理想信念之基。

(转载)追寻幸福之源,筑梦民族复兴 ——成都市关工委“蓉城‘五老’开讲啦!”系列宣讲正式启幕

  启迪未来,培养时代新人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有提到,“老年人常思既往,少年人常思将来。惟思既往也,故生留恋心;惟思将来也,故生希望心。”“青少年党史学习月”系列活动是关工委系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对青少年进行的一次深刻的历史教育和思想洗礼,不仅为青少年打开了一扇了解历史的窗口,更是为他们启迪未来梦想的大门。

  后续,成都市关工委还将以“蓉城‘五老’开讲了”系列讲座为抓手,邀请各领域专家从党史学习、家庭教育、科技教育、家风传承、校园安全、非遗文化等角度,持续开展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实践养成等教育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在多维度的学习中,更深入地了解党的光辉历程。

  我们相信,随着系列活动的深入推进,蓉城青少年们将更加明白,只有铭记历史,才能更好地开创未来。在追寻幸福之源的过程中,以更加坚定的信念,筑梦民族复兴之路,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