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与西华师范大学携手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2024-07-10 16:38:3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邓超责编:李萌

  近日,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与西华师范大学在成都举行人才培养及科研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正式签署《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协议书》《科研、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同时,为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西华师范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研究基地举行揭牌仪式。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与西华师范大学携手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_fororder_未标题-1

签约揭牌仪式现场 供图 西华师范大学

  作为四川省级的综合性艺术科研机构,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一直秉持“科研立院、品牌强院、人才兴院”的发展理念,并致力于实现“三高地、三平台、四品牌”的发展目标,不断探索新视野、提出新课题、总结新经验,推动艺术创新实践。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也是四川省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其学科门类的齐全、师资力量的雄厚、社会声誉的优良以及教学科研成果的丰硕,成为四川省内重要的教育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与西华师范大学的合作将深化产学研融合,助力四川艺术学的发展。此次合作不仅为艺术创作与研究提供了新平台,还为双方带来了发展新机遇,通过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共同推动四川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文 朱力 王旭洋 张渝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