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探寻乡村振兴答案 2023全国耕耘者振兴大会举行
2023-06-28 22:45:0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邓超责编:何剑岭

  6月27日,“2023全国耕耘者振兴大会”在四川德阳举行。大会以“和美乡村,人人参与”为主题,以“耕耘者”基层治理实践为窗口,呈现“耕耘者”振兴计划在乡村人才振兴和数字化助力乡村治理方面的最新成果,探讨数字化如何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张)共同探寻乡村振兴答案 2023全国耕耘者振兴大会举办_fororder_IMG_20230628_090658

大会现场

  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四川省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毛业雄,德阳市委副书记罗文全,腾讯公司副总裁陈菊红,腾讯可持续社会价值副总裁、腾讯SSV为村发展实验室负责人肖黎明等出席大会,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优秀基层治理的代表与学界专家共聚四川,探寻乡村振兴的答案。

  “耕耘者”振兴计划是全国首个由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出资、政企合作共同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与腾讯公司签署“耕耘者”振兴计划战略合作协议,计划3年投入5亿元,聚焦乡村治理骨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培训,并为基层治理骨干免费开发和提供数字化工具,助力乡村基层有效治理。2022年4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的通知》,面向全国推广,计划利用三年时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线上培训100万人、线下培训10万人的目标。

  两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耕耘者”振兴计划已在全国29个省(区、市)落地,累计开班352期,培训总人数达4.1万人。项目设计开发的“村级事务管理平台”覆盖到全国3.4万个村庄,服务村民455万余人,与广东、四川、湖北、青海等省厅合作,个性化定制的“粤治美”“川善治”“鄂参与”“青松治”等乡村治理数字平台也相继落地应用,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耕耘者”振兴计划发挥了政府部门组织动员优势、企业技术资源等优势,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有关单位、培训机构共同参与、分工协作,激发了各类主体的参与热情。

  数字化也是“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训“可持续”的关键。两年多来,“耕耘者”振兴计划将“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行之有效的基层治理办法通过数字化工具推广到数万个的村庄,构建起成体系、广覆盖、多功能的“云端上”的基层治理平台。

  在德阳市广汉市友谊村,“村民积分贷”奏响了强村富民协奏曲。广汉积极探索数字工具助力乡村治理,以村规民约为基本遵循,以“积分制”条款为量化依据,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对村民日常行为和参与村社重要事务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村民通过在小程序上录入积分,审核后进行线上公示,并根据积分结果给予相应激励,完成积分管理服务“一条龙”。2023年5月,广汉农商银行在友谊村创新推出“村民积分贷”,按照相应规则,对符合条件的村民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授信,还可直接享受“积分贷”优惠利率(目前为5%)。村民家庭积分每增加100积分,贷款利率下调0.1个百分点。“村民积分贷”一经推出就受到友谊村村民欢迎,实施当天就有5名村民获得贷款,总额达87万元。

  四川省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走在全国前列。2023年4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试行推广运用“川善治”乡村治理平台的通知》。“川善治”推广运用两个多月,入驻村庄21819个,服务村民超过301万人。2023全国耕耘者振兴大会上还发布了全国首个市级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信息化平台“好德行”。“好德行”面向社区服务场景,聚焦为民“找组织”、利民“找服务”、惠民“找活动”,目前已入驻全市886个村(社区),覆盖服务村(居)民超56万人。(文/图 沈耀湘)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