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隆昌:优化公共服务 提升全域旅游“舒适度”
2022-05-26 17:50:05来源:中国新闻网编辑:邓超责编:郑建超

  中新网四川新闻5月26日电 (唐倩) 近日,四川省内江隆昌市孔子文化公园内,总投资90余万元的3A级厕所已经修建完成。公厕内成人和儿童分别使用的坐便器、小便器、洗手池等设施一应俱全;母婴室安装了婴儿护理台,可供游客给宝宝换尿布;在人脸识别厕纸机前,市民只需“刷脸”即可限时限量取纸,方便又卫生……

  以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和省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为契机,在“厕所革命”的过程中,隆昌市始终把强化管理作为保障旅游厕所有效运转的重要环节,除了注重等级标准化建设以外,更加注重人文关怀,进而提升旅游舒适度,让“方便”更加优雅。目前,总投资达400余万元新建和升级改造的5个3A级旅游厕所已经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新(改)建的旅游厕所不仅增加了母婴室、家庭卫生间等功能,还将极具地域文化的青石、牌坊等元素融入其中,并植入石牌坊文化研究成果——石牌坊文化系列丛书,让厕所也成为德政、节孝、廉政等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阵地。

  “厕所革命”只是近年来隆昌市大力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水平的缩影。在名县创建过程中,该市严格对标,对全域范围内的公共软硬件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旨在为市民游客带来更好的旅行体验。

  “提高公共服务品质事关每一个市民游客,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隆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李晓佳说。

  驱车行驶前往4A级景区古宇湖道路上,平稳又舒适。道旁不时有骑行爱好者来回穿行。“这两年,隆昌的旅游道路越来越畅通,利用空闲时间骑行,既能锻炼身体,又能一路观赏美景,很惬意!”隆昌市民孔树德说。

  目前,隆昌市内通往石牌坊、古宇湖两大4A级景区的道路已达到三级公路及以上标准。为了营造更多元的旅行体验,当地还持续推进旅游风景道和休闲绿道的建设。

  隆昌市先后投资约1.2亿元,对旅游风景道、景区标准化、全域标识系统等多个旅游公共服务项目进行了完善提升;发动景区周边旅游接待户开展“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行动,使得全域“硬件”设施有了显著提升。

  良好的旅行体验也与“软件”息息相关。深谙此理的隆昌市通过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智慧旅游水平、常态化旅游志愿服务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以及服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努力提升游客满意度。

  在隆昌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全域导览图、导视图以及信息化系统等一应俱全,成为展示隆昌旅游的重要窗口平台。

  “只需通过搜索‘隆昌文旅’小程序,我们便可了解隆昌全域范围内的景点、住宿、交通、美食等各种相关的信息,真正实现了智慧旅游,让我们游客出行无忧。”隆昌市智慧旅游小程序正式上线后,到隆昌游玩的成都游客陶露对此赞不绝口。

  依托投资1000余万元打造的智慧旅游和大数据中心平台,隆昌让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智慧营销得到大力提升;在旅游志愿服务方面,2021年,隆昌市组织“快乐种子”文化旅游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了2838次志愿服务工作;在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方面,仅2021年,隆昌市就先后检查了全市文旅市场经营单位436余家/次,星级宾馆35家/次,景区(点)80余家/次,涉旅企业302家/次。

  就在近日,隆昌市界市镇被四川省委宣传部确定为全省54个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试点乡镇之一。这无疑是对隆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高度肯定,也将成为该市文旅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的契机。

  从“软件提质”到“硬件扩容”,从内心感受到目之所及。一系列有力举措让隆昌市全域范围内的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显著的提升,不仅让广大游客更加满意,也让当地群众赞不绝口,一幅“近悦远来,主客共享”的美好画卷正在“中国石牌坊之乡”徐徐展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