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都:深化律师联络 共助营商环境建设
2026-08-26 10:49:2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刘卓伦责编:杨雯涵

  近日,由成都市律师协会新都律师工作委员会、成都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公司治理高质量实务研讨会在成都市新都区顺利举办,在公司法领域搭建起法官与律师、企业交流共享桥梁。

  成都律协及公司法专委委员、新都律工委委员及律师代表、新都新联会企业代表等20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新都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员额法官叶春梅进行授课分享。叶春梅结合近日获评“成都市法院2026年度精品裁判文书”的一起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以“穿透关联壁垒—周某诉某置业公司案横向人格否认的裁判逻辑与实务路径”为主题,围绕公司横向人格否认,层层拆解该案穿透式审理背后的庭审思路、裁判逻辑。

  整场分享,叶春梅不仅向与会法律工作者交流类案审理重点、裁判观点,还向与会企业交流公司治理法律难点、企业合规风险防控等内容,以法治协同之力助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司法协同体系,护航区域企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新都区法院将持续构建“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畅通沟通渠道,以信息互通促进互信,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同频共振,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共同担当,为优化区域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强劲法治动力。(文 曹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