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召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被当地干部群众称作“好客条例”的这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7月15日正式实施。
发布会现场 阿坝州委宣传部供图
阿坝州坐拥3处世界自然遗产,拥有4个5A级旅游景区,地处长征、长江、黄河、大熊猫、若尔盖湿地五大国家公园(国家文化公园)核心建设区。2025年全州A级旅游景区接待游客4549.6万人次,同比增长21.34%;入境游客205.43万人次,同比增长113.72%,多个重点景区接待量创下历史新高,旅游业已然成为当地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富民幸福产业。
伴随自驾游、徒步露营、网络旅拍等旅游新业态蓬勃发展,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诱导消费、旅游纠纷处置滞后等问题凸显,原有监管模式难以适配全域旅游发展新形势。为守护“好客阿坝”品牌,回应游客高品质出行需求,阿坝州通过专门立法厘清侵权界限、健全维权渠道,推动旅游发展由资源驱动转向品质驱动。
条例立法工作自2025年2月启动,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专班耗时10个月深入各县市实地调研,依托座谈会、专家研讨、官方媒体、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集游客、经营者、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累计收集意见建议287条,并将合理建议纳入法规条文。条例严格遵循《四川省旅游条例》等上位法,立法程序严谨规范。
此次条例坚持小切口立法,立足高海拔民族地区、山地户外旅游实际,不照搬上位法通用条款,搭建起全链条游客权益保障体系。条例量身划定游客“权利清单”,明确自主选择、公平交易、民俗尊重、安全保障等具体权利;划定经营行为红线,明令禁止不合理低价游、胁迫诱导购物等行业顽疾;兼顾权利义务对等,既要求游客敬畏当地民俗文化、远离未开放区域,也督促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拿出近四分之一条款健全维权机制,压实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多元调解模式,建立旅游行业失信名单,落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形成商家诚信经营、游客文明出游的良好格局,助力阿坝加快建设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来源:阿坝州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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