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四川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日前印发,从资金补助、金融赋能、要素保障三大维度,提出14条激励举措,促进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今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要求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效应,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项目予以支持。“四川清洁能源资源富集,产业基础扎实,生态本底良好,具备绿色低碳发展的坚实基础。同时,四川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偏重、降碳空间收窄的压力依然存在。”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整合优化存量政策、谋划提出增量政策,激发各类主体绿色转型内生动力。
《政策措施》全面覆盖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环保、科技等多个重点领域,一方面重点支持工业节能改造、清洁能源开发、新型储能、环保治理等绿色低碳核心产业,引导传统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兼顾民生领域绿色升级、再生资源利用、建筑节能改造等民生项目,让绿色发展成果惠及群众。
《政策措施》中的多项补助标准、扶持方式实现重大突破。四川整合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等多类财政资金,针对不同类型绿色低碳项目设置差异化补助比例与封顶额度,补贴范围广、支持力度大。特别是在工业及能源领域节能降碳方面,无论是实施节能降碳增效改造、煤炭清洁化利用,还是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新型储能和能源领域氢能项目等,申请的最高补助都可达2000万元。
聚焦融资难、融资贵痛点,《政策措施》提出构建贴息、奖补、转型金融三位一体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覆盖环保项目、设备更新、绿色债券、高耗能行业转型等场景,全方位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比如,对符合条件的“技改贷”“设备更新贷”贷款,按年利率1.5%给予不超过1年的省级财政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获得省级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措施》从科技、用地、用能三大核心要素入手,对简化审批、优先保障作出部署,为绿色低碳项目落地、运营扫清障碍,打造最优发展环境。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配套细则、畅通申报渠道,确保各项惠企利民政策直达经营主体。(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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