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狗和巡护员在巡逻
5月19日下午,位于绵阳市平武县的王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多了一位特殊“巡护员”——一只驮着物资的机器狗,正跟着“熊猫警长”韩代明和他的队友们一起上山巡逻。
“机器狗加入巡护队,让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巡护设备再上一个新台阶。”韩代明说,老一辈巡山人用纺织袋当背包装物资,装的东西少不说,还勒得肩膀疼。后来,巡护员用上专业双肩包,如今升级到了机器狗,物资保障更充足了。
跟随巡山的机器狗由绵阳市公安局和五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制,目前已进入测试野外场景阶段。它搭载的科技不少:双光感知云台、气体传感器、双向对讲、激光扫描仪等,一应俱全,还能负重30公斤,攀爬30度坡度,一口气能走10公里左右。同时,还兼备危险环境搜救、生命特征预警等功能。
回忆当年巡山 用编织袋当背包装物资
5月19日,在海拔2800米的王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窝凼,托运物资的机器狗和巡护员穿梭于林间。
有巡护员把拍摄的机器狗图片发到了微信朋友圈。“巡护队装备升级,物资保障更充分了。”69岁的王成华点了一个赞。
王成华曾是平武森林公安,在王朗自然保护区巡了6年山。虽然已退休多年,但他一直记得当年巡山的艰辛。
王成华于1979年分配到王朗自然保护区,工作职责是打击偷猎者和巡山。“当时没有统一的背包,有人背布口袋,有人直接用纺织袋。”王成华说,他第一次上山时带了一支步枪,背了一个装有馒头、柴刀、塑料布以及一壶开水的编织袋。“东西装进去后,用绳子系住袋口,做成简易背包。”
王成华说,他们常常是早上出去巡山,晚上才能回来。“有一次为抓捕一个盗猎者,我们追了几座山。”人抓住了,但王成华与另一个同事却在山里迷路了,他们在山上走了一个通宵。“晚上看不见路,我们就用打火机照明。”
带的干粮吃完了,体力也消耗殆尽。“最后找到一个偷猎者搭建的棚子,里面还有一些火烧馍。”就是靠着这几个火烧馍,王成华和同事才走出大山。
后来,王成华调回了平武县城,但缺物资的经历仍让他感到后怕——如果有一个专业背包,也许就能多背一些物资。
巡护条件升级 配备统一专业双肩包
来到牧羊场巡护员营地,巡山归来的巡护员已在吃晚饭,搪瓷碗里装着肉片炒白菜,还有一碗菜汤。
“现在的巡护条件好多了,并且每人还配备一个专业的双肩包。”巡护员郑勇说。
今年51岁的郑勇见证了巡护装备的升级,“2000年初,我们配备了专业的双肩包,载重能达到10斤左右。”随着大熊猫国家公园的成立,他们又领到了可防寒的冲锋衣。
装备好了,巡护员的巡护路程更远了。获评“中国好人”的王朗国家级保护区巡护员罗春平与梁春平,20余年间用脚步丈量了4万公里巡护路,磨破的鞋履堆成了小山,他们将保护区的每一寸土地都深深印在脑海里。
现在的保护区内,480台红外相机“藏”在树林里,50多个智能卡口守在路口,2台无人机能上天巡查,6处无人机自动巡防机房随时待命——“天空地”一体化的监测网,解决了深山无法实时巡防的难题,实现对大熊猫、金丝猴、扭角羚、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活动及林火、人为活动的实时监测。
此外,无人机巡查和林区实时监控也成为常态,弥补了人力巡护在地形复杂区域的不足,能快速发现非法入侵、火情隐患等问题,让生态守护更高效精准。
机器狗“入职” 已进入测试野外场景阶段
“机器狗不仅能负重,还兼顾搜救、生命特征预警等功能。”五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一负责人说,目前巡山机器狗已进入测试野外场景阶段。
该款机器狗装配有布控球、边缘计算模块、语音对讲模块、网络、GNSS、跟随模组、防护模组以及360度全景相机等。除能负重30公斤外,还能轻松应对高山深谷的复杂地形,更具备了自主巡护的“智慧大脑”——只需提前设定好线路,它便能独立开展常态化巡护任务,搭载的红外热成像仪、气体探测器等设备,能实时回传林区画面与异常数据。“后期通过摄像头与无人机信息共享,还可以近距离观察大熊猫活动轨迹。”该负责人说。
5月18日,王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人拍摄到大熊猫。“机器狗正式投入后,大熊猫遇见机器狗会是怎样的表情?”韩代明说,是远离还是驻足观察,大家真的很期待。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周洪攀 王祥龙 绵阳市公安局供图
巡山机器狗
“黑科技”:搭载双光感知云台、气体传感器、双向对讲、激光扫描仪等
性能:能负重30公斤,攀爬30度坡度,一口气能走10公里左右
功能:兼备危险环境搜救、生命特征预警等功能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