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服务“两件大事”助力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措施》)新闻通气会,全面解读政策出台初衷、核心亮点、落地保障及预期成效。《十五条措施》旨在守好绿水青山的同时,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两件大事”,助力遂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遂宁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把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两件大事”作为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在项目落地和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环保领域的审批、监管、要素保障往往是企业关注度高、诉求集中的环节。面对企业的“烦心事”,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过多轮企业调研、部门会商和意见征求,专题研究制定了《十五条措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行政审批方面,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推行“多评合一”和“环评打捆”,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环评、排污许可等关联事项合并申报、一次审查,对同类型项目集中打捆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建立自然生态辅助选址系统,从源头上减少选址反复调整带来的时间成本。
为“零距离”服务企业,遂宁组建6个产业园区的服务专班,提前介入,开展环境可行性预审查。聚焦企业在项目变动时手续衔接不畅的问题,专门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有效解决环保手续“卡壳”问题。
《十五条措施》聚焦“监管严、容错少”,明确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落实“首违不罚”“免予处罚”;已经完成处罚、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对接推动企业“应修尽修、能修快修”,助力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回归诚信经营。针对部分企业在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上可能面临的“两难”问题,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与遂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废气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切实为企业减负。
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污染物总量指标不足问题,遂宁市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总量指标使用“两本台账”,并配套出台管理流程图,明确指标统筹、审核、调配的全流程规范;面对难以保障的项目,必要时申请省级储备指标兜底,不让指标问题成为项目落地的“拦路虎”;开展企业环保绩效升级专项帮扶,指导企业对标提升绩效等级,推动更多企业进入B级以上序列;组建项目专班,精准研判申报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用真金白银支持企业绿色转型。
下一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将以“钉钉子”精神,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持续提效赋能、优化服务举措、创新监管方式,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遂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保障。(文 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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