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石湍镇:多元融合激发“聚变”   村集体经济焕发新生
2025-12-05 18:06:0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冯巧凤责编:杨雯涵

  沃野流金,产业兴旺。走进四川省乐至县石湍镇,一幅村强民富的乡村振兴画卷正徐徐展开。近年来,石湍镇聚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通过模式创新、特色培育、抱团联建三大举措,成功探索出一条强村富民的新路径,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能。2024年,全镇14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400余万元,村均30余万元,同比增长近20%。

石湍镇集体经济粮食丰收 摄影 蒋本兵

  聚焦“模式创新” 激活资源潜能提效益

  面对资源分散、动能不足等发展瓶颈,石湍镇转变思路,在盘活存量资源、创新运行机制方面做足文章。

  在石湍镇玉峰山村,一栋由闲置农房改造而成的精品民宿格外引人注目。通过镇党委牵头,村里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引导12户农户自愿将600余平方米闲置宅基地用于民宿项目建设,同时统筹整合玉峰山村、高庙子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0余万元,引导社会资本和涉农资金60余万元参与,共同建造该精品乡村民宿,预计年收入超过10万元。此外,毛家坪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3600余平方米闲置集体土地,建设集体烘干厂房,每年可获得租金收入4万余元,为该村集体带来稳定收益。

石湍镇玉峰山村集体经济民宿 摄影 蒋本兵

  这只是石湍镇创新模式、激活闲置资源的一个生动缩影。通过党建引领、市场运作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石湍镇正将沉睡的资源转化为发展的资本,不仅提升经济效益,更探索出一条以资源盘活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可持续路径。未来,这种创新实践将继续深化,为镇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聚能“特色培育” 做强产业支撑促增收

  乡村振兴,产业是关键。石湍镇立足资源禀赋,精耕特色农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让“土特产”长出“大产业”。

  在石湍镇,三荚红皮花生已成为一张亮眼的农业名片。尽管当前并非花生集中收获时节,但围绕这一特色产业的前期育苗、田间管理、产销对接等工作早已有序展开。

石湍镇集体经济蚕桑产业 摄影 蒋本兵

  目前,全镇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已达1300余亩,涵盖产桑、三荚红皮花生、青脆李、三红柚、特色香米等多个品类,吸纳当地群众务工3000余人次,带动14个村集体经济实现稳定增收。此外,该镇还推动天宫堂村、宝堂寺村、玉峰山村共建1650亩优质“稻-油”轮作示范片,实现“一地多收”。

  在延伸产业链方面,石湍镇立足“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思路,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与品牌营销,成功申请“濛溪禾香”“长埝沟古堰香米”“长埝沟古堰菜油”等特色农业品牌6个,彻底改变农产品“有品质无品牌”的现状,实现从“无名”到“有名”的进阶。

  聚力“抱团联建” 整合要素资源拓新路

  独行快,众行远。石湍镇通过村际协作与外部联动,打破资源壁垒,凝聚发展合力。

  近日,毛家坪村、长埝沟村等村的干部们来到乐至县宝林镇独柏村集体经济基地观摩学习。这种跨村联学活动已成为石湍镇的常态。

  与此同时,石湍镇积极拓展外部智力资源,与中国农业大学建立“红色1+1”共建机制,引智赋能推广精品水稻、小麦品种10个,落实种植面积1万余亩,推动高校资源有效转化为乡村发展实效。

  石湍镇还积极引进四川天府粮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农业企业,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4个、家庭农场139家,其中,省市级示范主体达9家。近年来,石湍镇通过股份合作、订单生产等方式,成功构建“村集体+企业+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夯实乡村产业发展的组织基础。

石湍镇集体经济收割稻谷 摄影 蒋本兵

  从资源盘活到产业培育,从单打独斗到抱团发展,石湍镇正以多元融合激发村集体经济“聚变”效应,在广袤田野书写着乡村振兴的新篇章。(文 林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