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成网的水利基础设施,水生态环境的持续向好,深入人心的水利惠民服务……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紧盯目标任务,交出一份“水安全有保障、水资源可持续、水环境高颜值”的亮眼答卷,让治水智慧在新时代绽放光彩。
2025年,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锚定“水利兴则区兴、水务安则民安”发展理念,围绕基础设施、精细管理、生态修复等方面,精心组织谋划,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一幅水润民生的新画卷正徐徐展开。
白节镇防洪治理 供图 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
设施成网 筑牢水务安全“压舱石”
水利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泸州市纳溪区紧靠长江和永宁河,过去,汛期涨水常让周边居民担忧。如今,河堤水库逐年加固,居民生产生活也没有后顾之忧。
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针对防洪能力薄弱、水质短板明显河段,实施堤防建设、河道疏浚、水系连通、水质提升工程,构建以长江为主干、支流树状分布的“一干多支”生态水网。目前,泸州纳溪区综合治理河道17.01公里,建成堤防10.22公里。
2025年以来,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围绕“两重”“两新”部署,构建起“库渠相连、管网互通、城乡覆盖”的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目前,河坝水库工程、2025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11个项目按进度有序推进,其中,河坝水库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16%。”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局长胡奎说。
黄桷坝水库 供图 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
精管优配 激活水资源配置“新引擎”
水资源高效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撑。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围绕全域灌溉目标,加快推进黄桷坝中型灌区、河坝水库、玉水水库、丰乐水库灌区等水利项目建设,打通骨干渠系链条。目前,黄桷坝灌区已新建干渠2.3公里,在建5.8公里,建成后将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0.56万亩。
为提升水资源调配灵活性与精准度,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按照“区域+行业”分配原则,颁发水权凭证,根据确权水指标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在减少水资源浪费的同时,将节省水量指标进行交易,激发各方科学管理水资源的积极性。“到2030年,纳溪区每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2.34亿立方米,通过水资源管控和节水措施,现每年用水量约1.83亿立方米,剩余指标在全市范围较充足,能保障一些大中型项目落地。”胡奎说。
“十四五”以来,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为主线,以水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和保护为重点,在提质、增效上狠下功夫,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总体思路,推进水权交易市场化,实现“水资源”向“水资产”转变。目前,全区已完成水权交易4宗,其中,跨区域水权交易1宗,交易水量51.4万立方米,正在开展的跨区域水权交易量220万立方米。
胡奎表示,泸州市纳溪区通过引入专业节水企业,为用水单位提供定制化节水方案,有效降低其运营成本与水资源消耗,推动节水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目前,全区已建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1家、节水型学校38所、省级节水型小区2个、节水型单位65个。
标本兼治 管好一江清水
强化河湖治理,水生态环境稳中向好。“以前没有集中统一的排污处理系统,大渡口镇清溪河两岸12家工业企业将污染物直排河道,导致水质常年在劣V类左右徘徊……”谈及这条昔日的“臭水沟”,大渡口镇民强村总支书、清溪河村级河长邹锐龙回忆起清溪河以前的样子依旧记忆犹新。
泸州市纳溪区持续把清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作为保护和修复长江水生态源头工程,建立“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公众参与”机制,以“生态+”理念方式,先后实施水系净化、土地美化、村庄靓化三大工程,陆续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15个项目。如今,清溪河蜕变为美丽“景观河”,入选四川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获全国首批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等殊荣。
2025年,泸州市纳溪区河长制办公室按照“守河有责、守河负责、守河尽责”要求,设立区、镇、村三级河(段、片)长257名,设置河长制公示牌203块,实现河湖长全覆盖、无空档。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副局长石磊表示,截至目前,区级河长巡河182次,镇级河长巡河1839次,村级河长巡河9782次,解决各类河湖问题35个;严管严控水域岸线,长江、永宁河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清溪河、野鹿溪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全区水库水质按功能达标。
下一步,泸州市纳溪区水务局将提升党建质效,加速水网联通,抓实民生实事,严格水资源管理,以基础设施为骨、智慧管理为脉、生态修复为魂,实现从“保安全”到“提品质”、“管水利”到“兴水务”的深刻转变,筑牢区域水安全屏障,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植人心,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水动力”。(文 魏箐 童霜梅)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