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什邡市水利局针对该市某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一事,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约谈中,该公司承诺将在11月15日前足额缴纳费用,切实落实整改要求。
据悉,早在2025年8月4日,什邡市水利局就向前述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水土保持补偿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明确要求其于2025年9月5日前,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622万元。为推动企业履约,限期缴费期间,什邡市水利局多次通过电话沟通提醒缴费事宜,详细告知期限、金额及逾期未缴的法律后果。但截至约谈前,该公司仍未完成费用缴纳,已构成违法违规。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支撑生态环境治理、保障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资金,企业依法缴费是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约谈会上,什邡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向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重申不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违法违规性质,明确告知拖欠行为可能面临的后续执法程序,随后听取企业方未及时缴费的原因说明。
经过沟通,该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当场承认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对未按期缴费的行为表示歉意,并作出明确承诺:将统筹调配资金,确保在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11.6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足额缴纳。
“约谈的目的是督促企业正视义务、落实整改,而非单纯追责。”什邡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被约谈的这家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整改承诺,该局已建立专项跟踪台账,安排专人在11月15日前分阶段提醒、核实缴费进度;若到期该公司仍未兑现承诺,将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等后续执法程序,坚决维护水土保持相关法规的严肃性。(文 周斌 易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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