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针对企业的各类虚假不实信息时有出现,不仅损害企业声誉形象、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甚至还可能导致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面对错综复杂的网络环境,企业在遭遇网络侵权时,如何第一时间有效固定证据并精准投诉,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为此,成都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特推出MG动画举报指南,助力企业有效举报网络侵权信息,这份指南请您收好!(文 李勇)
举报受理范围
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
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举报所需材料
填写基础信息:举报平台、违规网址、举报内容,企业名称、联系方式等;
上传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家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真实性承诺函。
举报方式
如遇成都市属地网站平台网络侵权信息,可向成都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举报。
举报网址:https://www.cdjubao.cn/
微信公众号:成都网络举报
如遇四川省属地内网站平台网络侵权信息,请向四川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涉企网络侵权举报专区」举报。
举报网址:https://www.scjb.gov.cn
微信公众号:四川举报辟谣
如遇微博、抖音等属地外网站平台网络侵权信息,请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涉企侵权举报专区」举报,也可登录侵权信息所属网站平台通过相应版块提交举报申请。
举报网址:https://www.12377.cn
微信公众号: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