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城市形象宣传Logo征集公告
2025-05-21 11:11:4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邓超责编:冯巧凤

  眉山古称眉州,地处成都平原西南,是大文豪苏东坡的故乡,素有“千载诗书城”美誉,“东坡故里 天府眉山”城市形象深入人心。为进一步彰显眉山的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眉山市城市形象宣传Logo。

  一、主办单位 

  眉山市委宣传部

  二、征集内容

  眉山市城市形象宣传Logo以及对眉山城市宣传主题丰富完善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不限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

  四、征集时间

  2025年5月19日—6月30日。

  所有作品提交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备入选资格。请投稿者确保在截止日期前完成作品提交,并保留提交凭证(如邮件发送时间截图等),以备后续查询。 

  五、作品要求

  (一)创作要求,Logo设计要符合眉山城市定位,体现眉山特征和气质,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标志性;Logo设计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在Logo设计中,可围绕眉山城市特色,丰富完善眉山城市宣传主题内容,字数不超过10个字。

  (二)适用范围,作品须适合眉山城市宣传推广长期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

  (三)版权要求,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且此前未曾使用、未曾发表,无知识产权争议。

  (四)格式要求,投稿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格式为jpg图片,精度不小于300dpi,颜色模式为RGB,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源文件(如AI、CDR、PSD等格式)。

  (五)设计要求,作品应包含形象设计的创意文字说明(不超过300字),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须附带简单设计应用展示图,便于宣传(5张—6张为宜)。

  六、投稿方式

  本活动采取网络投稿方式,投稿时请填报登记表(见附件),发送电子档(Word文件+扫描文件),邮件标题注明“眉山市城市形象宣传Logo+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字样。

  联系电话:(028)33090627

  邮 箱:mswx38168075@163.com

  七、作品评选和奖项设置

  (一)征集评审,活动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

  (二)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眉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眉说之言”APP进行公示。

  (三)奖项设置。

  入选奖:1个,奖励人民币3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10个,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注:以上获奖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支付。评选结果视实际征集到的情况而定,如确实没有收到最优质的可采用成果,则对入选奖进行空缺。)

  八、声明事项

  (一)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民族宗教信仰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如有内容相同稿件,以投稿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

  (三)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四)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为入选奖、优秀奖,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各种宣传的权利,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不再支付知识产权权利转让费或许可使用报酬及其他费用,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五)以团体、机构名义投稿的作品,由排名第一的作者或机构法人代表领奖,奖金具体分配由获奖者自行协商。

  (六)投稿即自动视为同意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条款,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七)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眉山市委宣传部

2025年5月19日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