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商务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更好服务企业发展,近日,四川省商务厅制定了商贸及服务业领域政策申报指南。
政策涵盖首发经济激励、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二手车销售奖励、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等多个方面,最高激励达1000万元。
首发经济激励
在首发经济激励方面,对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落地四川的高能级首店进行激励。
具体激励标准为:(一)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川新开设亚洲及以上级别首店,给予经营主体最高300万元激励。(二)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川新开设中国首店,给予经营主体最高100万元激励。(三)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川新开设西南首店,给予经营主体最高50万元激励。
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
在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方面,激励对象为2023年、2024年、2025年度四川省“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从激励标准来看,对符合条件的“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省级财政按其促销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手车销售奖励
在二手车销售奖励方面,激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含主营和兼营二手车经销业务)。
激励标准:按奖励对象2025年4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9月30日期间二手车销售额的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判定相应销售额是否在政策实施期内。反向开具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纳入奖励范围。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支持
在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支持对象方面,支持对象为上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下的企业,通过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请纳入省级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以下简称“统保平台”)投保,无需缴纳保险费,由承办统保平台的保险公司垫付;上年度出口额500万(不含)-6000万美元的企业,自缴费投保。支持内容包括:(一)统保平台投保。对上年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下的企业,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险费率不超过0.08%的,给予保费全额补贴。(二)自缴费投保。对上年度出口额500万-6000万美元的企业,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按保费的5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
在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方面,激励对象为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规模和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商贸企业;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达限”的商贸个体工商户。激励标准具体如下:(一)2024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5%以上的批发企业,给予200万元激励。(二)2024年零售额10亿元以上、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给予100万元激励。(三)2024年营业额1亿元、1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餐饮企业,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营业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0%以上,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激励。(四)2024年通过互联网实现零售额(或营业收入)300亿元、500亿元以上,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零售额(或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5%以上的电商平台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五)对符合条件的商贸个体工商户,按每户6000元给予激励。
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
在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方面,激励对象为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新增的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业企业。激励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按其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销售额(营业收入)分档给予激励。其中:1亿元-3亿元给予100万元激励;3亿元-5亿元给予200万元激励;5亿元以上给予400万元激励。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易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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