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重庆两江新区、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详细介绍《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据了解,《实施细则》是两地跨区域协作下全国首个行政处罚裁量积分制区域化的实施案例,将为川渝全面落地、一体化执行《积分制规则》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早在2023年底,川渝两地市场监管局出台《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积分制规则》)。2024年3月,天府新区与两江新区又联合承接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落地试点工作,在《积分制规则》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及配套的《量化计分表》。
据介绍,《实施细则》对市场监管领域常见的10种违法行为试行裁量积分制,即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应当考虑的主客观等因素进行对标对表赋分,最终通过分值加减得出的裁量总分确定罚款刻度,实现精准裁量。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细则》创新量化方式,探索裁量新路径,首创“列举+细化+补充”模式,在川渝积分制规则框架下采用积分制计算法,将违法行为各方面的裁量因素进行量化计分;科学积分规则,统一裁量度量衡,在案件中,通过明确主观、客观、酌定情节等裁量因素,压缩执法人员个人自由裁量空间,推进异地同标、类案同罚,实现裁量基准由“估”到“量”的跃升。
此次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出台《实施细则》,是两地不断推进监管衔接、执法协同、尺度统一的重要举措,也是双方在市场监管执法领域的一次重要创新,将有力推动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发展。对于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促进区域裁量规则统一,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而言,《实施细则》《量化计分表》不仅解决了川渝积分制规则理解与适用的分歧,也促进了积分制裁量路径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落地落实、有效推进,以期在案件办理中实现精准指引、异地同标、类案同罚,为川渝全面落地、一体化执行积分制规则创造经验、提供示范。(文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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