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推动更多创新之果“落地生金”
2024-10-24 09:25:10来源:成都日报编辑:邓超责编:李萌

  原标题:科技赋能 加快成果转化 成都 推动更多创新之果“落地生金”

成都:推动更多创新之果“落地生金”

成都科创生态岛

  西部中试综合服务平台“上新”,“校企双进·找矿挖宝”推动成果转化合作超1300项,牵手西北工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今年以来,成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入快车道。

  日前,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走进科技成果转化一线,深入在蓉高校院所、科技创新企业、实验室,打开一扇观察成都当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窗口”。

  看一线

  多方齐力 “转”动发展引擎

  走进天府兴隆湖实验室,各类创新成果以及丰富的应用场景格外吸睛。不久前,实验室被动降温的“黑科技”——辐射制冷面料项目再获新进展。该项目研发技术人员介绍,“穿上这件衣服,最高可将体表温度降低15℃。”

  无独有偶,天府永兴实验室的成果转化工作同样也初见成效。“预计3-5年内,有望累计设立内培外引成果转化项目30-50项,引育科技企业30家,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天府永兴实验室副主任刘婉华介绍道。

  科技赋能,加快成果转化,成都正加快推动更多创新之果“落地生金”。“近3年,在蓉落地成果转化平台(含注册企业)约60家,组织100余项技术转移项目,为成都企业实现新增销售收入约350亿元。”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正高级工程师董微向记者透露了一组数据。一直与成都共“成长”的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通过建制化打造科教融合新格局、集群化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产业化引导高质量成果转化。

  科技企业也是推动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作为西工大先进动力研究院落地成都后成功孵化的首个公司,飞秒创芯(成都)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乙芮告诉记者,“得益于前期西工大科研、人才团队对飞秒技术的积累,公司目前已与中核集团西南物理研究院在内的多家在蓉研究院、企业达成合作协议,为其提供基于飞秒技术的传感器产品及技术支撑。未来,我们将在成都布局建设中试产线,拓展更多飞秒技术产品的应用场景。”

  看亮点

  校地合作 引进落地项目600余个

  高校院所是成果转化重要的“源头活水”,近年来,成都在校地合作方面硕果累累。

  9月2日,成都市与西北工业大学再度“牵手”,聚焦4大领域开展16个重点合作事项,正式签署市校合作协议。这正是成都不断加快校地协同创新的缩影。

  事实上,成都一直高度重视校地合作,积极推动校院地共建成果转化新型机构、开展“校企双进·找矿挖宝”成果对接活动、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与高校共享机遇、共创未来,并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

  与上海交大、香港城市大学等21家知名高校院所开展合作,共建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北京大学前沿交叉生物技术研究院等成果转化平台18家,引进落地科技成果项目600余个,孵化科技型企业248家。

  梳理发现,2024年以来,成都已举办196场“校企双进·找矿挖宝”活动,累计挖掘548项科技需求,发布1520项科技创新成果,组织637个团队与2059家企业开展对接交流。

  看成效

  改革先行 已完成确权2084项

  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成都连续两年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全市科技创新“一号工程”,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就近就地转化,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具体来看,已在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深化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成都积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制定成果转化专项政策措施、构建成果转化协同机制。”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数据显示,成都累计完成职务科技成果确权2084项,孵化企业558家,带动社会投资近210亿元;推出首批产业教授(导师)131人,市区联动组建15个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专班,建立10支驻校(院)技术经纪人队伍,对接科技成果2000余项。

  在建设成果转化中试平台方面,全市备案建成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69家,服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000余个,助力中试项目获得融资超25亿元,筹建50亿元中试成果转化资金,专注投资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成果转化项目。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黄雪松 文/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