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内江市人民政府与四川省供销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建设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推动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拓展特色农产品产销服务、提升农村现代流通功能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根据合作协议,四川省供销社将在成功打造资中农业农村一站式全产业链服务平台基础上,支持内江有关区县按要求申报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建设,健全完善内江县域供销为农综合服务体系。
按照“强化县域统筹、升级做优强社、改造提升弱社、规范建设新社”的原则,四川省供销社将指导内江市供销社系统实施“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培育一批“七有”基层供销社,推动内江基层供销社提质增效。
立足资源禀赋,四川省供销社还将支持所属社有企业参与内江“川字号”“天府乡村”优质品牌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打造内江“川字号”、川货出川特色农产品优选直供基地,推广内江特色农副产品。
根据协议,双方还将建设农资网络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四川省供销社将支持所属社有企业参与内江市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体系业务发展,建设综合超市、服务站点,指导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建设,助力改善城乡消费环境。
此外,四川省供销社将支持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搭建园区交易平台,开展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废塑料、报废汽车等废旧物资加工利用贸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文 徐艳梅 王璐)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