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
2024-05-13 09:10:15来源:中国警察网编辑:邓超责编:李萌

  原标题:四川省公安厅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 打防并举便民利企 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中国警察网讯 5月11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召开第15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四川公安在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方面取得的成绩,发布四川公安侦办的多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转载)四川省公安厅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 

  据悉,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全面落实公安厅党委“一三五七”发展战略,将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与“新篇”“谋治”系列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领域风险,依法严打各类突出经济犯罪,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深耕主责主业,严打经济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全省公安机关聚焦以打开路、主动进攻,以深入推进“新篇”“谋治”系列专项行动为契机,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重点领域突出经济犯罪,持续推进“歼击”“猎狐”“护航”等重点领域专项打击。严厉打击利用地下钱庄、非法网络支付平台等新型洗钱犯罪,斩断一批为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上游犯罪转移赃款的资金通道,挽回经济损失3.5亿余元,有力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秩序。紧盯涉农、再生资源、平台经济、智能终端出口等重点领域,依托省级警税合成作战研判指挥中心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职业化、跨区域流窜作案的犯罪团伙,联合税务部门查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挽回国家税款损失近3亿余元。组织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2023年以来共缉捕劝返境外逃犯8名,有力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坚持稳字当头,防范化解风险,全力维护大局稳定。全省公安机关紧扣全国“两会”、成都大运会安保维稳工作主线,始终坚持系统化治理,切实强化体系化防控,聚焦房地产、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及经济犯罪新类型、新手段,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监测和重大风险分析研判,主动抓早抓小,依托“两书一单”等形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发出预警提示建议230余份。持续将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化解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组织开展全省涉众型经济犯罪形势分析,形成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联合相关行政部门部署全省对聚集式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开展清查。2023年以来,全省共侦办非法集资、传销类案件630余起,有力维护了全省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多措便民利企,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经济发展。全省公安机关主动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发展战略、中心工作,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针对群众、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细化服务保障11条工作措施,并围绕严打突出涉企犯罪、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坚持共防共治善治三大方面出台了《四川省公安经侦部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着力推进护企安商工作。依法严打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多发性涉企突出犯罪,深入开展打击假币犯罪工作,协同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同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排查风险隐患9000余个,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推广“送法送服务” 主题活动,积极支持企业合法合规健康发展。组织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督办行动”“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反馈群众诉求,坚决纠正各类侵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据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将以实施公安部经侦局“三五”工程建设和公安厅党委“深耕善治”三年行动计划为载体,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聚焦主责主业,以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经侦战斗力为依托,着力提升经济犯罪打防能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群众企业安全感、满意度,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贡献公安经侦力量。 

  新闻链接:四川省公安厅发布十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5月11日,四川省公安厅对外发布近年来侦破的10起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一、雅安市公安机关破获“5·6”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21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等人依托某知名集团,组织技术团队研发了“某某农场”“ 某某商城”等网络APP,并在全国各地设立“战区”,通过该平台以线上“认养黑猪”为噱头,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形成层级关系,同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该平台发展会员达5.2万余人,充值金额超4亿元。该案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案件已于2023年11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目前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转载)四川省公安厅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

  二、眉山市公安机关破获鲁某某等人特大地下钱庄案 

  2021年4月以来,鲁某某、林某等人非法购买大量空壳公司,通过袁某某等“中间人”勾结第三方支付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空壳公司为主体制作虚假购物网站,向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取支付接口,构建非法资金结算通道,为电信网络诈骗、境内外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提供洗钱和非法支付结算业务,并按照资金流水比例收取费用,涉及开设的虚假商户1059个,涉案资金流水220亿余元。2023年8月,鲁某某、林某等14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6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三、广元市公安机关破获“7·14”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2023年3月,广元市公安局联合税务、海关等部门破获“7.1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打掉以张某为首,利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进项抵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经查,2018年10月至2020年6月,张某控制广元市内多家空壳企业,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全国68家进口代理公司非法购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全案涉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500余份,涉案价税合计2亿余元。2024年3月,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1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四、南充市公安机关破获罗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3年6月,犯罪嫌疑人罗某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擅自设置下级承包商中标入围条件,私自筛选符合本人利益的熟人承建项目相关基建,并以打点关系、提供拨付工程进度款等名义向13家中标企业索取好处费共计200余万元。进一步侦查发现,罗某在四川、重庆等地负责的16个工程项目中收受涉及10个省(市)共21个施工单位和个人贿赂款共计860余万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该案已于2023年12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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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成都市公安机关破获“3·16”保险诈骗案  

  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彭某某、周某某成立重庆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推销知名保险公司的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为达到向被保险人收取所谓“保险服务费”的非法目的,田某某、彭某某、周某某等人伙同被保险人,诱骗雇员签订阴阳工伤赔付协议,伪造收条、银行转款凭证等,以蓄意夸大损失等方式诈骗保险赔偿金,该犯罪团伙经办的保险理赔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该案已于2023年10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六、凉山州公安机关破获“12·1”某某美蛙鱼头火锅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年3月,吴某、陈某某在云南省嵩明县开设美蛙鱼头火锅店,并登记注册云南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店长负责+当月经营+次月分红”的模式经营,以“等级投资+高额回馈(享受福利、返还本金、盈利分红)”的方式引诱群众注册会员充值投资。随后又按照此模式先后在四川省会理市、西昌市、会东县开设3家火锅分店,继续引诱群众注册会员充值投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截至案发,共计引诱1000余名群众参与集资,涉案金额高达2400余万元。该案已于2023年8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转载)四川省公安厅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

  七、宜宾市公安机关破获“3·15”系列贷款诈骗案 

  2021年12月以来,宜宾某某汽车销售公司与某银行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后,该公司让贷款中介寻找贷款人,宣称配合办理贷款后可得到一定比例的贷款且不用还款为噱头吸引社会群众配合办理贷款,将贷款人“包装”后带到某银行办理车贷,先后“包装”22人冒名顶替到某银行骗取贷款500余万元。2024年4月,涉案人员魏某某、胡某等4人犯贷款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半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及责令退赔银行贷款。 

  八、泸州市公安机关破获“4·12”虚假广告案 

  2008年以来,郑某等人成立网络技术公司,自建服务器数据中心,搭建“某某联盟”平台,通过网上推广、熟人介绍等方式招揽淘宝、京东、拼多多等购物平台商家以及其他社会人员,在平台登记注册为会员。商家利用平台发布任务,社会人员则作为刷手接受刷单任务并发布虚假好评,以虚构交易量和浏览量的假象来提高商家信誉度、销量、搜索排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008年至今,“某某联盟”平台拥有注册商家、刷手账号共计468万余个,非法获利4.79亿元。该案已于2023年12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目前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转载)四川省公安厅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

  九、攀枝花市公安机关破获陈某某等人购买运输假币案 

  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邹某某等人为骨干的犯罪团伙,长期流窜于四川、河南、陕西、重庆等地,实施购买、运输、出售、使用假人民币。2023年3月21日,攀枝花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2人抓获,现场缴获假人民币201万余元。该案已于2023年9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十、达州市公安机关破获“5·11”非法经营案 

  2020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某等人,采取电话营销、互联网宣传等方式,物色需要配资的炒股散户,谈定配资比例及利息、手续费后,向需要配资的散户提供账户和资金进行炒股,从中赚取利息和手续费。经深挖扩线,成功发现涉及四川、浙江、河南等地多个配资犯罪团伙。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涉案金额20亿余元。案件已于2023年9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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