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十佳案例揭晓 金沙遗址博物馆案例入选
2024-03-01 09:49:48来源:成都日报编辑:邓超责编:蒋硕

  2月28日,在全国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十佳案例宣传推介活动终评会上,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助力城市发展,赋能美好生活——金沙遗址保护展示创新实践”入选全国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十佳案例。与之一同入选的,还包括良渚遗址“文化+亚运”立体式展示传播、湖北盘龙城遗址创新性保护展示等。金沙遗址在保护和展示方面做了哪些探索?

  十佳案例揭晓

  为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利用提供全国范例

  据了解,本次评选旨在宣传推广考古遗址在保护、管理、研究、展示、利用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经验,为进一步提升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利用水平提供全国范例,扩大考古遗址保护利用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活动自2023年9月启动以来,得到全国考古遗址地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此前遴选出20个项目入围终评。终评会上,来自考古院所、博物馆和高校等机构的11位专家,通过资料审阅、综合评议和投票推荐,最终遴选出全国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

  近年来,众多博物馆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建立了与公众的“超级链接”。“人们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从传统的定性研究转变为了有科学数据的定量研究。类似的研究从静态信息存储转变为动态过程的全面检测。从原本单一的、小范围的研究转变为多样化样本的大范围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何依认为,现代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何入选?

  与城市、市民的良性互动是亮点

  赏古蜀华灯、探印加秘境、看龙飞凤舞、玩趣味非遗……不久前落幕的2024金沙太阳节,共接待游客近40万人次。“在每年20天左右的活动中,金沙太阳节产业收入平均超千万余元,带动了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更放大了金沙遗址博物馆的文旅引领功能、国际文化交流功能、城市形象宣传功能,开辟了遗址展示传播的新形式和新前景。”金沙遗址博物馆副馆长王方在终评会上如是说。

  引领文旅共融新模式,只是金沙遗址保护展示的创新实践之一。在终评陈述中,王方从保护与研究、展示传播和文旅融合等多维度,介绍了金沙遗址的创新发展之路——2007年,金沙遗址博物馆建成开放,创新性地将遗迹馆发掘现场的原状展示、陈列馆重要遗迹遗物的主题展示与室外特色文化景观的辅助展示三者有机结合,成为成都又一文化名片。

  “2023年,全馆线下观众参观量突破230万人次,各项销售产值达1.1亿元。”王方表示,金沙遗址的保护与展示,助推了城市文化发展与消费的转型和升级。金沙遗址与城市、市民的良性互动,成为此次案例的亮点与特色。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首席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王巍评价金沙遗址博物馆“将遗址的展览展示扩展到城市的方方面面,尤其在活化利用方面堪称典范,其创新性理念值得全国博物馆借鉴与学习”。金沙遗址博物馆馆长朱章义表示,此次金沙遗址博物馆荣获全国考古遗址保护展示十佳案例,一方面表明了学界对金沙遗址建设的充分肯定,另一方面也为金沙和三星堆联合申遗工作增添了信心与决心。

  考古遗迹的保护与展示与城市的发展同频共振,在城市肌理中,看得见岁月留痕,留得住文化根脉。业内专家认为,在此次十佳名单中,良渚遗址、金沙遗址、隋唐洛阳城大遗址等展示了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的良好结合,为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文化遗产提供了参考。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王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