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3日讯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初心易得,始终难守。”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富源路派出所辅警蒋大伟说,“作为一名社区辅警,虽然没有协助侦破过大案要案,但群众利益无小事,将继续用忠诚、热情、实干、担当扎根社区,努力构建更加和谐、更加密切的警民关系。”
蒋大伟,男,2010年9月参加辅警工作,2018年9月考录为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局招警务辅助人员,分配至该局富源路派出所从事社区警务工作。2022年被四川省公安厅评选为“全省公安机关成绩突出社区辅警”、全省公安机关“十百千万”培树工程能手;2015年至今,荣获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一标三实”先进个人、“辅警标兵”和个人二等奖、四等奖、五等奖等荣誉。
社区的“活地图”
富源路派出所地处城郊结合部,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11余万人,临街门店、企业3000余家。
为更好的开展社区警务工作,蒋大伟利用工作闲暇和假期,一次次不厌其烦地走街串巷,整理绘制了辖区37条大小街道、114个居民小区、7个城中村的平面图,制作了详细的表格台账,将街道每个门店、每家企业、每个居民小区都作了详细登记。
同时,蒋大伟和每个社区、小区物业和企业分别建立了微信联系群,门店、小区住户、企业从业人员如有变动都能在微信群里及时得知,重新采集登记,保证了“一标三实”基础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和鲜活性,共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查找、抓捕犯罪嫌疑人30余人。
2020年8月份,浙江省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到富源路派出所辖区抓捕一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只知道该人员现租住在辖区的开善二巷。开善二巷属于典型的城中村,居住人员多为外来务工租房人员,办案人员已在开善二巷暗中排查多次,但毫无头绪。得知情况后,蒋大伟以登记“流动人口”信息为由,电话联系了该人员,问清楚了房东的名字,结合出租房屋房主登记信息,他直接带领办案人员在开善二巷一出租房内将嫌疑人顺利抓获。
群众的“贴心人”
社区警务工作是公安机关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掌握社情民意的信息点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
在富源路派出所辖区内,每家大型企业、行业场所、小区物业、社区网格点都留有蒋大伟的联系电话。“有事请打我电话,我一定会尽力解决。”每次留下联系方式,蒋大伟都会对群众作出同样的承诺。
蒋大伟开展走访采集工作,都先联系物业或居民小组长,邀约一起上门开展工作。蒋大伟说,“次数多了也能在群众心中留下印象。时间久了,与群众相互了解相互熟悉,群众才有什么事都愿意讲,有什么情况也愿意反映。”
社区警务工作就是为民排忧解难,蒋大伟紧紧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宗旨,实在不能办理办不了的事,也会耐心地对群众做出解释,绝不冷、硬、横、推,这样群众就少了一份焦虑和怨气,多了一份理解和舒心。
多年来,蒋大伟共在辖区张贴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宣传海报6000余份,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这样也提高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熟知率,拉近警民距离,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2020年5月,泰佳尔阳光城小区内星蕾阳光幼儿园园长反映幼儿园门口一门面住户,养了一条马犬,平时拴在门面外,有时还没有套狗绳,对幼儿园家长和小孩进出时有被咬的风险。社区民警罗西带领辅警蒋大伟,到小区内对该住户多次进行《遂宁市犬只管理规定》的宣讲,最后该住户愿意把犬只转移到乡下饲养,此事受到了周围群众的高度赞扬。
工作的“胜斗士”
“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开展以来,蒋大伟一共采集维护了标准地址2万余条,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信息8万余条,房屋信息2万余条,门店、企业信息4000余条。数据多、任务重,加班是常有的事。
2020年过年期间全国疫情暴发,多的时候一天要打100多个电话,核查一个人员最少5分钟,基本上除了睡觉吃饭就是在通话。蒋大伟说,“一些电话联系不上的人员,做好防护措施,上门去登记了详细的信息。”
今年开展电信诈骗精准劝阻工作以来,蒋大伟坚持当天的数据当天完成,就算加班也要联系到每一个人,通过拨打劝阻电话、微信视频见面或上门见面等,对对方讲述常见电信诈骗手段及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等耐心劝阻,使群众进一步了解电信诈骗,减少辖区群众上当受骗。(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供稿)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