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气温持续升高,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今秋高温天气时段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四川省凉山州普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开展高温极端天气重点林区巡查防护工作。
公安民警开展巡查防护工作 凉山州普格县公安局
工作中,森林警察大队联合林场、乡镇等部门,成立巡查防护小组,重点针对国营林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排查森林消防基础设施是否完好,森林防火道路是否畅通,对堆放的可燃物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对高压电线铁塔周边有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杂草进行清理;联合乡镇府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少年儿童、特殊群体玩火、失火等方面教育引导力度,做到防范于未“燃”,坚决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同时,森林警察大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林区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文 金夕雅)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