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仁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群众共享发展“红利”
2023-05-30 16:57:1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邓超责编:何剑岭

  夏日晴朗,连日来,蓝天白云频频“刷屏”眉山仁寿市民的朋友圈。市民在绿意盎然的小城里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生态环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最美底色,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仁寿县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张)眉山仁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群众共享发展“红利”_fororder_航拍日污水处理量达9万吨的仁寿县第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供图-仁寿县委宣传部

仁寿县第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供图 仁寿县委宣传部

  项目发力 改善生态

  “我们的日处理量平均达到3.5万吨,雨天会偏多一点。”5月29日,走进仁寿县第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厂区,只见厂区内环境优美,各个环节正常运行,有序地进行着污水处理工作。

  污水处理厂采用主体为污水生化多段多级AO,二沉池采用辐流式周进周出沉淀池,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连续流沙反硝化滤池”,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入人工湿地净化,经湿地净化后排入宝马河,最终汇入球溪河。

  据悉,仁寿县第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仁寿县第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日污水处理量将达到9万吨,通过外线配套管网,将仁寿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串连起来,可实现各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实时调节,协同处理好城区污水,共同促进仁寿县水质提升、环境改善。

  近年来,随着多个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相关项目陆续投入,仁寿县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作为仁寿县重点民生工程之一的仁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20年12月31日正式运行,并上网发电。该项目日处理垃圾可达1200吨,同时,配套400吨/日的渗滤液处理车间,渗滤液及生产废水通过生化和膜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对外实现零排放。

  项目的成功建设投产,不仅实现了仁寿县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更极大改观了仁寿县的城市面貌、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张)眉山仁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群众共享发展“红利”_fororder_太极拳爱好者在仁寿县城市湿地公园练习太极拳-供图-仁寿县委宣传部

太极拳爱好者在仁寿县城市湿地公园练习太极拳 供图 仁寿县委宣传部

(张)眉山仁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群众共享发展“红利”_fororder_航拍水体公园-供图-仁寿县委宣传部

航拍中央水体公园 供图 仁寿县委宣传部

  一水绕城 绿意盈盈

  从仁寿城市湿地公园入口的“高滩花谷”行至“在水一方”景点,只见大小不一、形态各异的若干湿地水塘贯通形成,顺应地势,水塘逐级跌落,形成优美跌水景观的同时,还能发挥净化水质的作用。

  再往前走,宽阔的普宁湖波光粼粼,交错纵横的滨水栈道将水面分成南北两岸,散布其间的绿色生态小岛营造出丰富的景观空间。蓄水量220万立方米的普宁湖,对该县城市雨水调蓄、水质净化、生态维护都有着重要作用。

  一水绕城,绿意盈盈。近年来,仁寿县引入黑龙滩水,在城区打造以中央水体公园、仁寿城市湿地公园、响水六坊等为轴线的生态水体文化长廊。

  长长的“水项链”不仅串起群众的美好生活,让群众拥有更多的亲水环境,也让城市能吸水、蓄水、渗水和净水,像海绵一样,具有良好“弹性”,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宜居水平得到大力提升。(文 郭侨 潘建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