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县水利局:盘活园区“水资源” 激发振兴“水动力”
2021-12-21 15:54:4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唐浩博责编:胡晓萌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产业园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是项目建设的重要阵地,广元市剑阁县水利局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助力“农旅、林旅、粮油产业”三大农业类园区建设,以办实事激发“水动力”,助力打造经济发展引擎。

  群策群力 下好园区建设水利“先手棋”

  农业稳,百业稳;农业兴,百业兴。保障二龙现代林业园区、剑南粮油园区及五指山现代农业园区三大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剑阁县“十四五”期间的重大战略任务。剑阁县水利局紧紧围绕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坚持把改善三大园区水利基础设施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动服务园区建设,开足马力推进园区水利设施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深入三个园区开展调查研究,实地察看园区水资源分布现状和现有水利设施现状,广泛听取园区管理方和当地群众的意见建议,精准掌握园区水利设施需求。在此基础上,剑阁县水利局组织技术骨干开展实地勘察、测量,科学规划涵盖供水管网、山塘水库、河道堤坝等一系列水利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确定后,剑阁县水利局抽调精兵强将负责项目建设,定期召开推进会,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坚实保障。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所有参建人员牢固树立“质量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全面推行水利工程建设规范管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各项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建设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改造供水 谱写农旅园区“水文化”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在五指山农旅园区建设中,剑阁县水利局坚持文化先导,在供水改造中融入“水文化”、宣传“水文化”,丰富园区建设的内涵。剑阁县水利局加大项目水利投入,围绕“生态剑阁、有机农旅”的规划目标,投资417万元用于姚家水厂建设、供水管网改造、塘湾景点构建,满足园区7村、2513户的生活用水。剑阁县水利局融入农耕文化,集中打造十里花溪、五指水磨等乡村旅游“水文”节点,山水交融,营造出“长枝萌紫叶,清源泛绿苔”的美景,增添园区景点的亮色。

  节水灌桩 夯实林旅产业“水支撑”

  水是生命之源,林因水而茂,园因水而活。二龙现代林业园区拟建成省级现代林业培育园区12880亩,丰富的林业资源需要充足的水利支持。剑阁县水利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构建“2+3+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要求,加大对现代林业园区的水利支援力度,投入项目资金264万元,建设水塘5个、供水管网8万余米、灌桩节水灌溉800亩,形成覆盖园区、点面搭配、供应充足的水网结构。剑阁县水利局在水利布局上精心设计,将水利设施与园区现地结合起来,使水利设施与园区成为有机的整体,成为林区景点的一部分。剑阁县水利局在保障充足水利供应的同时,处处体现“生态”要求,广泛采用灌桩形式,仅此一项每年可节水1.5万立方米。

  整治病险 打造粮油增长“水引擎”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陇亩丰盈满家喜。剑阁县水利局充分贯彻落实培育创意农业、体验农业新业态,建成绿色产品供给基地的农业园区建设理念,重点投资建设剑南粮油园区项目;按照剑阁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统一部署,整合水利资金2162万元,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挖掘水潜力、启动水引擎;投入302万元新建和清理塘堰池18个,投入1200万整修圈龙河堤2000米,保障3万亩标准农田用水;打造水力资源景观项目,整治病险水库、河道,投入360万元打造长河景观型水库,投入300万建设金山生态河道,营造出“绿水绕村廓,青山沃野间”的生动景象。

  接近3000万元的水利设施的修建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三个园区水利条件,大幅度提高渠道引水量,扩大灌溉覆盖面积,有效减少地下水开采,缓解水位下降的局面,改善地下水水质和改良土壤环境,为园区生产经营引来“一池活水”,提供经久不息的生命源泉,必将极大地促进园区经济发展,为剑阁县做大做强特色支柱产业提供坚实后盾。(文 贾华帮 杨姣)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