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在自贡市富顺县有这么一个法院团队,她们主要以女性为主,庭长和副庭长均为女性。她们常年穿梭于各种司法调解中,她们大力创新审判方法、推进诉源调解、全力培育司法品牌,法官年均结案212件,为富顺县司法贡献力量。她们就是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人民法庭的司法干警们。

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法庭物业纠纷联合调解会 供图 自贡市总工会
据悉,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人民法庭系一类法庭,现有政法专编在职干警8名,其中女干警7名。辖区有人口43.2万人,有3个街道2个乡镇。2012年2月,该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此外先后获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四川省法院“三型法庭”建设先进集体、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2022年2月,该法庭被四川省总工会通报表扬为五一巾帼标兵岗。

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法庭在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调处中心进行巡回审判 供图 自贡市总工会
近年来,该法庭按照“繁简分流”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类型化审判,灵活适用诉前调解、小额速裁、简易程序、督促程序和司法确认等多种诉讼程序,对全院范围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进行集中管辖,创新推出“表格式判决书”,确立专人专案的审判模式,以改革思维破解审判难题;同时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优化审判流程,坚持以智能化助推司法服务水平提升,充分发挥“四川微法院”功能,减少办案时间,最大限度方便诉讼,平均审理天数19天,比“繁简分流”前减少36天;坚持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强化调解作用,调撤率达81%以上,让当事人尽量在诉讼中实现“双赢”,实现“简案快办”的繁简分流工作目标。
据了解,该法庭大胆探索城市治理新模式,由富世人民法庭牵头,整合富顺县住建局、县物业行业协会和社区力量,设立“物业纠纷联合调处中心”,依托“联合调处中心+调解站点”两级平台,形成“点对点”“点对面”“面对面”三大调解指导模式,推动物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经验做法被《四川政法》专题推广。中心成立以来,诉前化解物业纠纷416件,富顺县人民法院物业纠纷案件收案数量同比下降65%。
同时,该法庭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调处中心”等基层“微治理”法治示范品牌,采取“职能部门+保险公司”无缝连接、“巡回审判+法治宣传”高效便民等方式,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三者险中的医疗费无须通过先予执行即可垫付,解决伤者医疗难题,助推道交赔偿走上“快车道”。该中心成立后,已成功调解案件150件,第三者责任险先予垫付医疗费个案高达36万元,80%以上的案件实现诉前共同委托伤残鉴定。与此同时,该法庭选聘10名特邀调解员,落实“驻庭调解”,新设诉源治理暨诉讼服务站点10个,2021年来,指导基层组织调解民间纠纷158件,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加大司法确认工作力度,增强调解协议的法律保障力。
此外,该法庭全力培育司法品牌,多渠道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发出因父母受子女家暴而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创新推出《离婚证明书》并在全市法院推广。自2016年成立以来,该法庭共办理涉妇女儿童案件1800多件。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成绩突出,一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一名干警当选为富顺县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法庭先后被评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该法庭还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不同的节点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等活动,不定期开展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巡回审判,传播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信仰和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该法庭依托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将司法实践中得出的规律运用于实践,打造集党建引领、党史学习教育、富顺名片、本地好家风、富顺好模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多元纠纷化解为一体的富顺县家风文化教育示范基地。该法庭还引入心理咨询机制,邀请心理咨询志愿者协助法官,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开展心理疏导服务,丰富司法救济的感性元素,为培育富顺县优良家风贡献司法智慧。(文 赵丽)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