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12条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举措
2021-11-19 13:56:0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邓超责编:胡晓萌

海关总署出台12条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举措_fororder_成都中欧班列-供图-青白江区委宣传部

成都中欧班列 供图 成都青白江区委宣传部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海关总署出台了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12条举措,以助推成渝地区形成有实力、有特色的双城经济圈,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动力源。

  本次出台的12条支持举措,包括提升通道效能、推动开放平台建设、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海关国际合作等方面。

海关总署出台12条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举措_fororder_中欧班列集装箱-供图-青白江区委宣传部

中欧班列集装箱 供图 成都青白江区委宣传部

  在提升通道效能方面,海关总署支持成渝两地中欧班列开展内外贸货物混编运输,降低物流成本,支持成渝地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推广实施铁路快速通关模式,支持开展邮件、跨境电商进出口运输业务;在疫情防控允许条件下,支持国际航线开行“通程航班”,实现国际国内中转航班“通程联运、行李直挂”;支持开通更多进出境全货机境内续驶段混载航线;推进“航空+陆运”业务发展,促进现有航线与口岸资源共享互通;支持“沪渝直达快线”开行,支持在成渝关区试行上海——重庆水水联运中转业务“离港确认”模式;支持沿海港口在双城经济圈设立无水港。

  在推动开放平台建设方面,海关总署支持成渝地区综合保税区错位发展、联动发展,支持确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地区申建综合保税区、开放口岸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对随整机进境未独立申报的零配件实施便捷进出综合保税区的监管模式,支持企业开展设备零配件调拨、退换、维修等业务;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口岸免税店。

  在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方面,海关总署积极支持成渝地区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支持成渝地区符合条件的展示交易中心升级为“一带一路”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并按规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创新开展跨境电商“前店后仓”“快速提离”业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等贸易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探索开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跨境电商担保业;支持会展经济发展,允许重要展会、赛事由办展方统一提供符合海关规定的担保,减轻参展企业负担。

  在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方面,海关总署支持成渝两地海关共建国家级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重庆),共建一级风险监测点,提升商品质量安全监控能力;推进成渝地区跨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信息共享,支持成渝两地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支持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和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创建国际卫生机场;支持包括成渝两地海关在内的长江中上游口岸深入开展病媒生物联合监测,加强两地海关实验室技术交流与合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加强检测合作,推动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

  在加强海关国际合作方面,海关总署支持深化重庆海关与新加坡海关、波兰卢布林海关,成都海关与波兰罗兹海关的关际合作,推动“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

  近年来,重庆海关和成都海关全力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签署《重庆海关成都海关共同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备忘录》,建立高效紧密的合作关系,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自贸创新、监管通关、检验检疫、稽核查执法以及风险防控等领域开展了广泛交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一步,成渝两地海关将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以推进全业务领域一体化改革为抓手,推动12条支持举措落地见效,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出海关新的贡献。(文 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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