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青神公安陈楠:警情记心上 民情记心中
2021-08-27 11:33:3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邓超责编:胡晓萌

眉山青神公安陈楠:警情记心上 民情记心中_fororder_陈楠正在工作-供图-青神县委宣传部

工作中的陈楠 供图 青神县委宣传部

  陈楠,今年43岁,现任眉山市青神县青竹派出所所长,她也是眉山市唯一的女派出所所长,曾先后在黑龙派出所、城关派出所任所长。巾帼不让须眉,二十多年从警生涯,陈楠将自己深深扎根在基层,为辖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为他们筑起一道安全防护门。

  陈楠的父亲是一名人民警察,受家庭氛围的影响,陈楠在骨子里保持着警察特有的气质。“小时候,我住在民警宿舍,每天上学下学都要路过刑警大队、治安大队。耳濡目染,我从小就觉得警察这份职业很威武,有责任,有担当,对我来说非常神圣。”陈楠说,她从小热爱警察职业,后来她报考警校,实现了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的心愿。

眉山青神公安陈楠:警情记心上 民情记心中_fororder_陈楠(左)指导同事开展信息采集工作-供图-青神县委宣传部

陈楠(左)指导同事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供图 青神县委宣传部

  近日,陈楠所在的团队加入了新成员,为了让团队成员尽快熟悉工作,陈楠与他们面对面,详细讲解着他们各自的工作责任、具体分工和工作纪律。小到操作流程,大到职业操守,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陈楠如数家珍,这让新成员们备感踏实和心安。

  在青竹派出所,同事们都亲切地称陈楠为“楠姐”,让原本严肃、紧张的工作环境有了丝丝温暖。“作为眉山市唯一一名女所长,她在工作上一向雷厉风行,兢兢业业。同时,她也是我们生活中的好大姐,在生活上给大家无微不至的照顾,消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让我们感受到家的温暖。”青竹派出所副所长邹尚超说道。

  “把警情记在心上,把民情记在心中”,这是陈楠对辖区群众的承诺。2019年8月6日至9月3日,原黑龙镇先后发生7起纵火案,引起群众恐慌。时任黑龙派出所所长的陈楠忧心忡忡,寝食难安。

  案件都发生在凌晨,案发地点不固定,多数在山区,没有监控。连续发生两起纵火案后,陈楠与全所民警两班倒全部值守在所里。她把自己编入蹲点守候梯队,与其他民警一道每晚轮班在主要路口蹲守,白天又带队与市县联合专案组一道深入村社摸排线索。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同努力下,2019年9月6日,犯罪嫌疑人徐某被抓获归案。

眉山青神公安陈楠:警情记心上 民情记心中_fororder_陈楠(左)走访辖区群众-供图-青神县委宣传部

陈楠(左)走访辖区居民 供图 青神县委宣传部

  “这周值班组要加强我们辖区的街面巡逻,做好‘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做好反诈骗宣传……”在青竹派出所会议室,负责人陈楠在每周召开的所务会上,对下一周的工作作统一安排,逻辑清晰,精炼细化。

  工作中,陈楠采取菜单式管理,将派出所各项业务工作,因人施责分配给每名民(辅)警,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明确“AB岗”,明确各自工作要求、工作目标。每周召开所务会,每名民(辅警)都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小结,提出工作计划、进度安排等措施。派出所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小考、每季度一大考”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坚决做到奖优罚懒,切实提高民(辅)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荣誉感。

  “生活中,楠姐经常给我们大姐姐般的温暖,我们都很喜欢她。对待工作,她是一个很认真、很严谨的人。我觉得她非常有魄力,在我心目中有巾帼不让须眉的风范,很有担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青竹派出所辅警钟威说道。

  “基础牢、发案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是基层派出所防控工作的奋斗目标。陈楠在两个派出所全面改进辖区巡防模式,利用当前各类信息化手段加强网上巡防,同时充分发动乡、村、组、企业积极参与巡防;出台“三个一巡防制度”,采取分片包干制,每个片区落实一名警力加强指导,落实一支群众巡防队伍,落实一个巡防机制,并适时开展警民联动巡防,构建网上网下一张网的网络式防控体系,有力打压违法犯罪空间。

  为了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所需所盼,当好群众的贴心人,陈楠每天要么深入社区、村组走访调查,要么与乡镇干部一道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要么与民警们一道执法办案。

  “工作很累的时候、压力大的时候,女儿还给我打气说‘妈,你没问题的!加油,我看好你!’这给了我很大的鼓励。肩负着组织、人民群众、家人的信任,我更要把这份工作干好。”陈楠说,家人背后的关心、鼓励和支持让她有了前进的动力,她将尽最大努力守护辖区老百姓的平安。(文 张琬沁 余文 陈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