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部地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在眉山诞生
2021-08-25 15:45:5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邓超责编:胡晓萌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8月24日,眉山市召开《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宣布《条例》已获得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据悉,这也是四川省首部地方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据了解,《条例》共分为十章,分别对农村规划建设、村容镇貌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厕所改造、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治理、文明乡风建设中的责任主体、行为规范、执法主体、违法行为等作了规定,并明确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例如,擅自涂写、刻画和张贴广告、墙报、标语、海报等宣传品且拒不改正处以50元到200元罚款;对随意丢弃泡沫塑料餐饮具、塑料袋等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且拒不改正,对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拒不改正等行为,相关部门将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处罚。

  据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介绍,目前,眉山全市已颁布实施的实体法共7部。下一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将分批开展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也应当将已生效法规纳入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实际适时启动执法检查,各区县政府要创新方式加强法规宣传及执行,力争全面推进地方性法规落地落实,为全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成都都市圈副中心”作出积极贡献。

  眉山市副市长肖忠良表示,近年来,眉山通过“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污水革命”三箭齐发,让村容村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极大地提升村民们的居住环境。该《条例》条理清晰,针对性强,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相关要求规范,全市各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共建美丽宜居新乡村。(文 张琬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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