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清华:紧紧围绕全省重点工作建言献策凝心聚力 更好助推四川省“十四五”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2021-02-01 10:09:02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邓超责编:胡晓萌

彭清华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联组会上指出

紧紧围绕全省重点工作建言献策凝心聚力 更好助推我省“十四五”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柯尊平参加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守帅)1月31日上午,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参加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联组会,听取民革、九三学社、教育、科技、科协、农业等界别委员对我省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建议。他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紧紧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全省重点工作建言献策、凝心聚力,更好助推我省“十四五”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省政协主席柯尊平参加会议。讨论中,李诚、杨丹、牟锦毅、罗先刚、龚灏、王厚军、刘建超、杨维清、尚丽平等委员先后发言,分别就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建设“西部光子城”、发挥高校科技创新作用、发展量子信息技术、巩固拓展科技扶贫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绵阳科技城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彭清华认真听取发言,不时询问具体问题,与大家深入交流,一一回应意见建议。他说,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重点工作。大家立足各自岗位、围绕这两个主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的真知灼见务实中肯,听后很受启发。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吸纳,切实转化为决策参考、政策措施和发展实效。

  彭清华向大家简要介绍了四川“十四五”发展面临的历史性机遇和省委重大安排部署。他指出,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变化,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出专门部署。这些充分说明,创新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必然选择,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动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供给体系创新力和关联性、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抓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四川历来是国家战略大后方,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潜力写好创新驱动发展这篇大文章。去年初,党中央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提出要建设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这既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机遇,也是必须肩负的重大使命。新形势新阶段下系统推动我省创新发展,要在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培育企业创新能力、用好国家和地方两种资源、狠抓人才和机制两个关键点上重点突破,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

  彭清华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要以乡村的全面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四川是农业大省,乡村地域广、面积大、人口多,“三农”工作须臾不可放松。省委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去年提出“农业多贡献”、今年又提出“稳农业”的工作思路,着力建设“10+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突出抓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要系统谋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巩固”“拓展”“推进”“衔接”4个关键词研究推出具体举措,更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彭清华指出,政协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需要包括广大政协委员在内的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希望各位政协委员旗帜鲜明讲政治,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善于学习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领域学习调研,不断推动学习研究成果转化。积极建言献策,紧扣全省重点任务,提出更多高水平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保持良好作风,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掌握不同界别、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诉求,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政策宣传、释疑解惑、矛盾化解等工作,更好服务全省中心大局、助力四川经济社会发展。

  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陈放主持会议,省领导王一宏、尧斯丹、李刚、祝春秀参加。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