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范特色化校名命名 “实验”“国际”等不能随便用
2020-12-18 13:59:2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冯巧凤责编:胡晓萌

成都规范特色化校名命名 “实验”“国际”等不能随便用

实验类特色化校名命名条件 供图 成都市教育局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实验”“外语”“双语”“国际”……这些在学校招生宣传中不时能够见到的“扯眼球”字眼,今后不能再被学校拿来随意命名。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成都市特色化校名命名导则(2020年版)》(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今后冠以“实验”“外语”“艺术”“体育”等特色化字样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必须符合《导则》规定的条件。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擅自冠名的学校,相关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予以限期整改。

成都规范特色化校名命名 “实验”“国际”等不能随便用

外语类特色化校名命名条件 供图 成都市教育局

  《导则》指出,校名应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含有与其办学特色不符、误导家长或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不得擅自变更或简化名称;不得冠以“国际”“全球”“中华”“华夏”等代表世界、中国的惯用字样;不得冠以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字样;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区域及其变体字样;不得冠以“示范”“旗舰”“精品”“标准”“双语”“英美”等与实际不符或容易产生误导作用字样(其中幼儿园名称不得冠以“实验”“外语”“艺术”“体育”等字样,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称不得冠以“实验”等字样);登记使用的外文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中文名称涵义一致。

成都规范特色化校名命名 “实验”“国际”等不能随便用

艺术类特色化校名命名条件 供图 成都市教育局

  《导则》要求,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擅自冠名的学校要限期整改;冠以禁止性规定字样的,限期更名;未达到命名条件的,给予1年整改期,期满仍未达标的应及时变更校名,原则上校名不再保留特色化字样;按照“老生老校名”原则,对学校更名前已入读的在校学生,其毕业证、档案等签章不受更名影响,学校应提前预留。今后,学校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拥有与其办学特色相符合的特色化校名呢?对此,《导则》从办学类型、办学理念、教育教学、师资队伍、设施设备、校园文化、场地器材等方面明确了实验类、外语类、艺术类等特色化校名的命名条件。

  据了解,成都出台系统的《导则》规范特色化校名命名的举措在全国具有开创性。成都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导则》全面整合了从幼儿园到非学历高等教育、从学校到校外培训机构有关特色化校名的命名要求,以确保有理有据,同时分类明确了冠以外语类、实验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字样的校名核定程序,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校名禁止冠以的字样,以正面清单形式分类明确了具体命名条件,这既是对新办学校特色化办学的一种指引,又是倒逼原来的学校提升内涵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历来支持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支持学校培育外语、艺术、体育等办学特色,创建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等特色学校。校名中没有特色化字样,不一定学校就没有办学特色;反之,校名中有特色化字样,一定要名副其实。

  同时,成都市教育局还通过《导则》同步下放校名含有特色化字样的核准权,以此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教育行政审批的关系,实现办学许可与学校核名协调统一,促进区(市)县教育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导则》要求,全市各区(市)县教育审批部门要加强预核名(预先登记)指导,帮助学校举办者准确理解学校命名的有关条件,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核(更)名申请,避免其使用与实际不符或者容易引发歧义、对公众造成误导的名称。特色化校名核(更)名后,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学校围绕办学章程、申报方案及发展规划,推进特色化教育教学改革,确保学校名副其实,取得办学实效。(文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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