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提高
2023-12-18 17:00:1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陈芳责编:马明仁

雅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

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

雅府规〔2023〕4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做好我市高龄老人优待工作,让全市高龄老人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经五届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以下简称高龄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龄津贴享受对象

  凡持有雅安市行政区域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高龄老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

  二、高龄津贴调整标准

  (一)80周岁-89周岁(含8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二)90周岁-99周岁(含9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三)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三、高龄津贴资金筹措

  实施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区)政府负责筹集,其中:全市10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市政府全额纳入市财政预算;扩权强县的80周岁至9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所需资金,按扩权强县后财政管理体制执行;雨城区、名山区80周岁至9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所需资金,按市级财政与雨城区、名山区财政分级承担4:6比例实施。

  四、高龄津贴保障措施

  高龄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民政部门负责高龄津贴的复核和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高龄津贴资金的筹集安排和拨付工作。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高龄津贴和不按规定审核、发放高龄津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高龄津贴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县(区)民政部门要认真核实高龄老人情况,建立健全高龄老人个人台账、档案和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发尽发、应退尽退,并建立定期核查、抽查和统计报告、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执行时间

  本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雅府函〔2014〕251号)同时废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