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获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攀枝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八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首个市州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将于2023年11月1日与《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同时施行。
《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涵盖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文化保护与传承、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9个方面的内容。
《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出台将推动安宁河流域由“分治”向“共治”转变,治理标准由“一域两标”向“一域一标”转变,保护主体由市州“独唱”向市州“合唱”转变,治理方式由单一治理向依法综合治理转变,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助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第二粮仓”提供法治保障。(文 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