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廖宇):“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粮食安全需要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农业大学校长吴德提出,建议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立法工作,为我国粮食安全筑牢法治基石。
吴德表示,我国关于粮食安全保障的法律条文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条文零散、笼统,有法律空白以及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
吴德建议,要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健全粮食安全法治体系,整合、优化现有法律中涉及粮食安全保障的相关法条,吸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中的有关成果,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性作用;更好地保护生产要素,提升粮食产能,制定分区域、分类型的农田建设标准和种植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健全利益保障机制,激发产粮积极性,确保各粮食主产区、非主产区、制种区等各地利益平衡,确保种粮农民补贴到位;运用信息科技,减少生产、收储和流通环节的耗损率;强化人才培养,支撑粮食安全,加大节约粮食宣传倡导,加强前沿农业科技的研发、转化与推广;规划战略布局,用好国内国外市场,确保粮食基本自给、进口渠道丰富;明确政府职能,强化法律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健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