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音乐之都如何建
成都奖励音乐企业 年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奖励200万元
成都城市音乐厅
日前,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音乐产业发展促进国际音乐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涉及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发展措施、工作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十四五”期间,实现数字音乐、音乐演艺、原创音乐等领域高质量发展和“音乐+”延伸领域快速融合发展,提升成都音乐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着力引培一批国际知名的音乐企业和音乐人才,创作一批体现国际化和天府特色的音乐作品,塑造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音乐IP,培育具有一流运营水平的演艺场馆和乐团,形成一批标杆化、产业化、规模化的音乐融合聚集区,夯实国际音乐之都建设的产业基础,提升城市音乐文化对外影响力。力争到2025年,成都音乐及其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
引培音乐人才 激励原创音乐
瞄准国内外音乐行业领军人才、创新人才,加大音乐创作、音乐演艺、剧场运营、产业经营等重点领域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鼓励本市音乐艺术相关院校与国内外知名院校、企业、文艺团体联合培养音乐产业高端人才;加强中小学音乐普及教学,发展音乐教育培训,提高大众音乐艺术修养。对音乐企业年产值上台阶实施奖励,首次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超过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首次超过1亿元,一次性奖励200万元;音乐企业上市融资,按照我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实施音乐文化精品战略,重点支持培育一批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主题推出的优秀新创音乐作品和弘扬时代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化需求、体现国际化及天府特色的音乐作品。鼓励相关主体设立优秀原创音乐扶持基金,对优秀音乐作品进行资助或奖励,支持我市重点音乐作品或剧目参与国内外重要音乐艺术奖项评奖。对音乐企业和机构发展原创音乐孵化平台、音乐版权交易平台、原创音乐作品或剧目等项目,视项目综合效益,给予实际投资额5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奖励。
发展数字音乐 繁荣演艺市场
支持平台型音乐企业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数字音乐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音乐平台;鼓励数字音乐行业拓展云演艺、线上直播、音乐社区等新业态、新内容,大力开发新兴数字音乐产品和数字音乐服务,提升数字音乐内容创新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对在蓉发展数字音乐平台、数字音乐制作、在线音乐新产品等各类项目和业态,视项目综合效益,给予实际投资额5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奖励。
鼓励引进国际知名音乐演艺IP落户成都,提升中国音乐金钟奖、“蓉城之秋”国际音乐季、国际友城青年音乐周、金芙蓉音乐比赛等品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国际化音乐赛事、演艺品牌活动和在蓉开展音乐剧目试演、首演,引导高品质音乐节、音乐会、演唱会等各类音乐演艺在蓉聚集。鼓励各区(市)县和市场主体依托各类资源,新建、改建音乐演艺设施,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满足音乐演艺市场需要,孵化一批现代化音乐演艺聚合载体。对在蓉举办或打造的各类音乐演艺品牌项目,视项目综合效益,给予实际投资额50%以内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奖励。
鼓励发展“音乐+” 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大力鼓励音乐与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拓展音乐延伸消费。围绕“音乐+科技”,支持音乐艺术院校、科研院所、音乐企业广泛参与新兴技术与音乐产业的创新融合,探索“音乐+5G”等新模式,孵化音乐科技平台或园区。探索“音乐+商业”发展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开发、运营音乐演艺空间,投资新建、改建用于音乐产业业态经营的商业综合体或社区。对“音乐+”融合发展项目,视项目综合效益,给予实际投资额50%以内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奖励,对获评国家和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按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给予奖励。
加大成都音乐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力度,支持国外音乐企业到成都投资发展音乐项目,鼓励支持成都音乐人、音乐团体、音乐企业走出去,参与国内外音乐赛事和巡演活动,交流推广音乐作品和产品。对“引进来”和“走出去”的音乐项目,视项目综合效益,给予实际投资额5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奖励,对获评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按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给予奖励。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卢星宇 摄影 吕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