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四川消息:“2008年,我们在友爱村修建道路,已经13年了,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拿到工资。”近日,一名村民到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社会治理办反映相关情况。
经调查,开封镇2008年将修建友爱村5组道路的工程承包给曾某某,曾某某又转包给李某某施工,李某某召集该组村民进行施工。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开封镇已将应付款项全部支付给曾某某。但曾某某、李某某故意躲避,至今未支付剩余的民工工资2万余元。
11月12日,开封镇组织民工进行见面就该事情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开封镇与曾某某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终结,目前是曾某某、李某某与民工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为了化解该历史遗留问题,让老百姓早日拿到拖欠13年的工资款,镇党委研究决定,从专项资金中垫付该笔工资款,并在2021年12月底之前全部支付到位。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开封镇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上持续用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文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