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四川消息:1月27日下午,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十三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0年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21年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内容和目标。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书记衡彬喻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衡彬喻在通报中指出,“十三五”以来,遂宁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较2015年上升14.4%,2019年进入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遂宁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4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较2015年上升50%,市县镇三级饮用水源达标率首次达到100%。遂宁市土壤环境稳定可控,“土十条”实施情况考评连续两年获四川省“优秀”等次。遂宁市全面完成“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
2020年,遂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8天,较全省平均高4.3个百分点;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29微克每立方米,较全省平均值低2.3微克每立方米。2020年,遂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居第18名,特别是10月排名第3位,创历史最高水平。遂宁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纳入国省考核的4个断面水质均为Ⅲ类以上,无劣Ⅴ类水体;市县镇三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据了解,2021年,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打好到深入打好的重大转变,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市空气质量保持达标水平,大气环境持续向好;努力实现国省考核断面稳定达标,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乡镇级饮用水源达标率保持稳定,全市无劣Ⅴ类水体,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持续巩固。《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贯彻落实,土壤环境稳定可控。(文 柯云清 李道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