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里很美·溪望您来⑯丨纳溪区打造美丽生态“旅游路”让全域旅游跑出“加速度”
2022-06-16 17:10:00来源:川观新闻编辑:唐浩博责编:郑建超

  “便捷的交通、优美的环境、厚重的文化底蕴,让人流连忘返。”近年来,不少到泸州纳溪区的游客纷纷感叹,因为,清晨,在普照山看日出;上午,前往大旺竹海景区避暑洗肺;下午,在花田酒地景区赏花观景;傍晚,头脊梁看日落;晚上,在纳溪城区享受特色美食……

  纳溪区以“两突破一提升”为引领,以打造美丽生态“旅游路”、便民服务“智慧路”、乡村振兴“产业路”为抓手,打响农村公路建设攻坚战,走出一条交通路网“高速度”和全域旅游“高质量”协调并进的发展之路。目前,纳溪区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342公里,成功创建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转载)纳里很美·溪望您来⑯丨纳溪区打造美丽生态“旅游路”让全域旅游跑出“加速度”

  织密交通路网 开辟全域旅游“康庄大道”

  “将规划建设项目与现有的G76厦蓉高速、G93成渝环线高速、G321、G246等国省干线相结合,打造外联内通陆路交通路网,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纳溪区为高质量建设农村公路规划了美丽蓝图。

  如何将蓝图变为现实,纳溪区有着清晰的布局。

  纳溪区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生态绿色、路景交融、融产入路”思路,创新优化体制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美丽生态“旅游路”、“四好”农村公路、现代农业产业一体化等农村公路工作,形成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综合发展和“农村公路+全域旅游”“农村公路+特色产业”“农村公路+电商物流”等融合发展新格局。

  纳溪区按照“提速、提能、提效”的新发展理念,制定《纳溪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纳溪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区、镇、村三级公路管理制度和路产路权保护制度,6座渡改桥建成投用,新改建农村公路373公里、安保工程79公里,G546(纳溪至赤水)公路建成通车,G93纳溪新城互通、河东长江大桥、丝厂大桥河西连接线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纳溪区深入推进“交通+旅游”“交通+农业”等“交通+N”战略,围绕纳溪茶、竹、酒、乡村旅游、特色经果等重点产业,高标准建设一批美丽乡村路、旅游路、竹产业路。目前,全区13个镇街、127个行政村全部通畅水泥路,农村公路连通35个特色产业基地,四通八达的交通路网不仅带火全域旅游,还促进特早茶、护国柚、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发展。

(转载)纳里很美·溪望您来⑯丨纳溪区打造美丽生态“旅游路”让全域旅游跑出“加速度”

  “半小时公交圈” 全域旅游方兴未艾

  “从纳溪坐农村客运车辆到梅岭村特早茶基地,下午又坐农村客运车辆返回。”近日,邀约朋友前往梅岭村特早茶基地旅游的市民李红霞在车上感慨地说,多亏通了农村客运,不然想到梅岭村特早茶基地旅游很困难。

  “护国镇统筹资金完善通组乡村公路设施,协调纳溪区荣力客运公司将纳溪开往凤凰湖村的客车延伸至梅岭村绍坝场,开通梅岭村绍坝场至护国镇大洲驿公交车,不仅方便市民群众前来旅游,还让村民出门办事更方便。”护国镇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纳溪城区乘坐公交车,只需30分钟便可以到达花田酒地,安全又便捷。”市民李明说。

(转载)纳里很美·溪望您来⑯丨纳溪区打造美丽生态“旅游路”让全域旅游跑出“加速度”

  花田酒地作为纳溪区“全域旅游”核心景点之一,凭借千亩特色花海、玻璃栈道、高空索道等景点打造,知名度不断飙升,吸引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旅游,旅游产业连年“井喷”。

  目前,纳溪区开行公交线路36条,投入公交车272台;开行农村客运线路33条,投入农村客运车辆81辆;设置城市公交车站106个,客运招呼站386个,目前实现城区公交全覆盖,所有镇均通公交,所有建制村通客运。

  随着公交路网越织越密,也促进当地群众增收致富。

  “平时每天有4-6桌客人,节假日和周末更多,自家饲养的土鸡土鸭,成本少,利润可观。”花田酒地景区农家乐老板黄太琼说。

  如今的纳溪,“吃旅游饭、赚旅游钱”已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一条有效途径,纳溪全区旅游从业人员占当地从业人员15%,帮助近3万人脱贫解困,景区周边群众年均收入近3万元。

  目前,纳溪区已建成A级景区7个,旅游收入较2012年增长680%,接待游客量较2012年增长354%,连续三年获评全省农民增收先进县,先后获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殊荣。(文 王超明 任小冷 杨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