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内江隆昌“鸟爸爸”们如何守护冬季候鸟天堂古宇湖
2022-01-26 15:07:27来源:川观新闻编辑:唐浩博责编:胡晓萌

  隆冬时节,内江隆昌市,古宇湖的冬夜潮湿、寒冷,依然动摇不了“鸟爸爸”王林远的每夜环湖巡逻的脚步。1月24日晚上8点过,王林远和往常一样,餐饮店打烊后,就前往古宇湖和小伙伴们会合。他们都是由王林远带动起来主动参与到爱鸟护鸟队伍中的志愿者,钻入山林,在夜里注视着湖面的一举一动。

(转载)探访内江隆昌“鸟爸爸”们如何守护冬季候鸟天堂古宇湖_fororder_1

  四川,植被茂密,河流广阔,每年从新疆、西伯利亚、蒙古等地远道而来的候鸟“老朋友”都会和我们开启“冬季之约”。

(转载)探访内江隆昌“鸟爸爸”们如何守护冬季候鸟天堂古宇湖_fororder_2

  隆昌古宇湖,面积与杭州西湖相当,是川东地区面积最大、生物多样性最丰富、自然景观最佳的生态湿地,素有“候鸟乐园”之美誉。白琵鹭、斑嘴鸭、鸬鹚……这些对常人来说陌生的鸟类名字,王林远都如数家珍。古宇湖每年都一般都会来上百种、近十万只的候鸟。其中野鸭约占栖息候鸟的70%。运气好,还能看到全球不到500只的极危鸟青头潜鸭。此时,正是一年之中观赏候鸟的最佳时节,也是王林远警惕性最高的时候。

(转载)探访内江隆昌“鸟爸爸”们如何守护冬季候鸟天堂古宇湖_fororder_3

  “又来巡湖了啊,那么冷,穿厚点哟!”1月24日晚上,熟悉的村民一眼就认出了王林远。在隆昌,王林远几乎是个家喻户晓的名字。

  “以前,我在比较高档的饭店打工。”王林远是隆昌市圣灯镇人,初中毕业后一直从事厨师工作。王林远说,因拒绝烹饪野生动物,他被同事们认为“不务正业”,老板们认为其不称职,被“炒了鱿鱼”。后来,他回到家乡隆昌,和家人经营着一家拒烹、拒食、拒售野味的小饭馆。2005年,因拒烹、拒食、拒售野生动物,他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东方美食杂志社联合授予“绿色厨艺大使”称号。

(转载)探访内江隆昌“鸟爸爸”们如何守护冬季候鸟天堂古宇湖_fororder_4

  厨师、绿色厨艺大使、鸟爸爸、最美志愿者、爱鸟养鸟协会会长……王林远身上有许多标签,他最喜欢的还是“鸟爸爸”这个称呼。这里面凝结了20年专注于保护候鸟的慈善人生。

  “2002年以来,我救助、治疗过的各类鸟儿有几千只。有我自己发现的,也有市民送过来的。”王林远表示,他都是通过请教医生,用医生治病人的办法慢慢实践,摸索出医治鸟儿骨折等伤情的办法。

  由于爱鸟护鸟,像父亲一样对受伤的鸟儿照顾无微不至。“鸟爸爸”的称号,就这样被大家叫开了。他用相机记录下各种鸟儿的身影,还把照片挂在了自家餐馆的墙面上,向食客们宣传保护生态的重要性。

  有时,王林远会穿上伪装服,观察鸟儿,迷惑捕鸟的人。在地上,一趴就是几个小时。古宇湖的冬候鸟、夏候鸟集中飞来的时候,他也是这样趴在湖边、林里观察保护它们。“如果在100米之内,鸟儿不惧怕人走进它。此地应该没有违法捕鸟的人。相反,就要引起高度警觉。”这是他多年来积累的护鸟经验。

  一个人带动一群人。2015年,王林远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了隆昌市爱鸟养鸟协会,在全市所有镇设立了中队,形成了保护全域覆盖,协会从最初的不到10人,到现在有近600名志愿者。其中,有工人、农民、教师、医生、公务员、企业家等,“鸟爸爸”“鸟妈妈”的队伍正在不断壮大。

(转载)探访内江隆昌“鸟爸爸”们如何守护冬季候鸟天堂古宇湖_fororder_5

  王林远说,疫情之后,人们更加意识到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也更理解他为何执着于这项看起来“不实在”的工作。“现在我走在路上,会有陌生人竖起大拇指给我点赞,以前曾嫌弃我的人,还主动问我鸟的品种和生活习性。”

  为何执着于保护生态环境?王林远给出他的答案:“人的生命很短暂,活着时一定要做些有意义的事情。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努力,让我的人生更有意义,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前行。”(刘作鹏 记者 郑志浩 内江观察 罗尹 唐广 罗清心 摄影报道)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