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1年度第六次新闻发布会
2021-11-25 19:46:1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唐浩博责编:胡晓萌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11月24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第六次新闻发布会顺利举行。会议通报了遂宁市生态环境2021年行政处罚情况、信访调查处理情况和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新闻发布会主题为“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排整提专项行动。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邹凯、机关党委书记衡彬瑜等相关人员参加新闻发布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64份 金额659.54元

  2021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4份,处罚金额659.54万元,其中水环境案件24起、大气环境案件15起、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案件18起、固废危废案件6起、土壤环境案件1起;实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9起,其中查封扣押1起、限产停产3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起。

  行政处罚体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违法排放和建设项目环保手续不完善,依旧是违法行为的高发领域,其他类型处罚占比较低。二是实施配套办法数量逐年减少。

  信访投诉348起 已办结283起

  2021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通过微信、举报网络投诉、电话举报、网民留言等渠道,共接到信访投诉348起,大气环境投诉最高,达186起,其中已办结283起、办理中4起、不受理61件。所有投诉办理后,执法人员均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人,并将办理情况录入“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接受上级部门监督。

  按照举报方式分类,电话举报数量最多,达230件,其他举报方式分别为网络举报32件、微信举报22件、网民留言3件。投诉类别主要为农业类和其他类。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占比最高。

  执行奖励新规 发放奖金4000元

  2021年1月,遂宁市政府办公室修订《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提升奖励金额、增加举报途径、调整适用范围。自修订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收到5起举报奖励线索,奖励2起共计4000元;另1起举报内容已立案查处不符合奖励条件;另1起举报内容未违法不符合奖励条件;另1起投诉人拒绝领奖,只希望问题得到解决。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可通过12369、12345、信函、网格化管理途径、微信、微博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符合《举报奖励办法》的,及时兑现奖金,整个过程中,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文 柯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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