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一辆金通客运小巴改变安居区农村交运新面貌
2021-11-03 19:33:5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唐浩博责编:胡晓萌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自2020年四川省乡村运输“金通工程”试点以来,遂宁市安居区乡村运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辖区内21个乡镇和471个建制村实现100%通客运车,村民在家门乘车的愿望得以实现。随着乡村运输“金通工程”的升级和纵向发展,乡村物流运输也取得了新成效。“交邮合作 邮快合作”打通了农村地区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金通小巴”100%覆盖建制村 村民出行无阻

  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将遂宁市安居区列入乡村运输“金通工程”试点区县。

  安居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支部书记、副所长何晓兵说,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是实现建制村通客运车的一次提档升级,是推动乡村道路运输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撑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村里通了客车,票价更加便宜,现在出行非常方便。”在安居区石洞镇谭家坝村村委会招呼站候车的村民张翠兰说,“村里没有通客车前,出行只能坐私家车或其他车辆,成本高,也缺乏安全保障。”

  在安居区观音镇跑了5年农村客运的汪清斌说:“自从参营‘金通工程’以来,车辆的上座率提高30%,每月的收入也增加1000多元。乡村客运‘金通工程’既方便了群众便捷安全出行,也解决了我的就业问题,把服务搞好,我有信心!”

  “金通工程”的客运车辆都是统一外形,它们车身涂成了金绿色,印上了“四川乡村客运”及LOGO,还有车辆预约、交通投诉电话等信息。“现在统一了颜色,我们比较好认。路上没车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打电话预约,比以前方便多了。”安居区龙家沟村民陈叠说。

  自“金通工程”试点以来,安居区共完成新建港湾式招呼站35个、新建村级招呼牌518个、改扩建招呼站18个,农村地区客运基础服务设施及功能得到全面提升。

  “金通小巴”货运到家 支撑农村物流一片天

  2021年,遂宁推进“金通邮快驿站”试点建设,安居区两个“金通邮快驿站”率先投入使用,标志着安居区推进“交邮合作 邮快合作”取得新成效。此举在遂宁市起到了示范带领作用,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雏形已初见端倪。

 “我们将依托广大农村客运站点、村邮站等点位,结合快递、物流等行业,运用好交邮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把‘金通工程纵’向推进,实现‘交通+邮政’‘交通+快递’高质量融合发展。”安居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何晓兵说。

 “经常在网上买东西,以前来了快递都是到镇上去拿或者让村里人带回来,非常不方便,现在在家门口就能取到快递,太方便了。”村民陈兰说。

  安居区横山镇云丰村的“金通邮快驿站”辐射3个村,日均投递快件30余件,月服务达1000余人次。金通客运小巴驾驶员吕兵说:“运力共享后,我们捎快递进村、带农产品进城,邮快企业给我们补贴服务费,增加了收入。”

  何晓兵说:“交邮合作为交通驿站的服务项目注入了交通、邮政便民服务的新内容,将推动交通驿站实现小驿站、多功能、低成本、高运转,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目前,安居区正积极创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全省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全力推进新时代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实现产业因路而兴、生活因路而富、乡村因路而美、基层因路而治。(文 柯云清 何晓兵)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