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巴基斯坦商务理事会四川联络办公室揭牌
2021-04-16 10:07:06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邓超责编:胡晓萌

  4月15日,中国(四川)-巴基斯坦农业合作推介会暨中国-巴基斯坦商务理事会四川联络办公室揭牌仪式在成都举行。

  中巴经济走廊合作启动后,中国连续六年成为巴最大贸易伙伴,连续七年成为巴最大投资来源国。中国-巴基斯坦商务理事会是由中国贸促会和巴基斯坦工商联合会共同成立的、两国经贸领域的双边经贸交流机制,旨在加强两国经贸合作、推动两国企业开展贸易投资等经贸活动。2020年2月,经中国国际商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先后批准,理事会在四川省贸促会设立联络办公室。联络办成立一年多以来,重点围绕组织抗击疫情、举办经贸活动和强化信息交流等工作,充分利用贸促境内外资源渠道,在紧抓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稳步推动联络办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切实成效。

  中国-巴基斯坦商务理事会四川联络办公室将利用四川的区位政策优势和对巴基斯坦的良好工作基础,加速推动我省融入中巴经济走廊。联络办公室将立足自身联络优势,筹备包括中国(成都)-巴基斯坦经贸交流会、第十一届中国(四川)-南亚、东南亚工商领袖峰会等经贸活动;巩固与巴基斯坦相关机构的沟通联络,为川巴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全方位协助;用好省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平台,整理四川企业对巴基斯坦贸易信息,并提供针对性的指导,促进“稳外资、稳外贸”。(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碧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