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实现112个行业排污许可全覆盖
2021-04-08 17:29:5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唐浩博责编:胡晓萌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近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强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排污许可制度推进情况及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具体内容和相关工作计划。

  陈强介绍,遂宁市于2017年全面启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完成了造纸、钢铁、屠宰及肉类加工等33个行业214家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遂宁市还于2020年对33个行业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通过“摸清底数、排查无证、分类处置、清理整顿”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遂宁市于2020年9月开始,开展固定污染源全覆盖“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漏网之鱼”。截至目前,遂宁市4000余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现112个行业排污许可全覆盖,为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报指出,遂宁将从推进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开展多元化帮扶指导、加强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力度等方面重点开展工作,要求排污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按照《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对2017年至2020年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进行核查,指导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通报指出,自2021年3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分区分批集中宣传讲解排污许可最新政策、登记操作流程,邀请专家开展电子、医院、砖瓦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培训,上门进行体检式指导服务300余次,通过“电话+微信+QQ”等远程服务指导企业1000余家。下一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将多渠道向全市排污单位致信,要求排污单位认真履行排污许可法定义务,同时也将公布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咨询服务热线,便于排污单位咨询了解如何申领排污许可证以及持证后落实台账记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执行报告等具体事项。该局邀请专家现场培训,对《条例》进行解读,覆盖全市持证排污单位。

  通报指出,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排放行为,从“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调整到“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常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2021年,遂宁修订发布了《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公众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举报,经调查属实,可获1000元现金奖励。(文 柯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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