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夜经济如何发展?多位专家学者献计献策
2021-01-22 10:21:07来源:成都日报编辑:冯巧凤责编:胡晓萌

  2020年,成都夜间经济迎来“升级”,发布了100个成都夜间经济示范点,为成都夜间经济再“加码”,全面开启“夜成都”3.0时代。成都夜间经济提档升级,正阔步进入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科技与时尚交互共生的全新3.0时代。

  为进一步推动夜间经济、文旅经济、消费经济的恢复发展,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及新闻传播研究所、四川大学“美丽中国”研究所、电子科技大学数字文化与传媒研究中心、成都日报社,以及曹操出行大数据研究院联合举办的“2020中国夜光经济圆桌会”在成都举行。来自高校的专家学者和景区代表齐聚一堂,分享理论成果、交流实践经验、探讨成都夜经济的发展之路……

  四川省委省政府决咨委副主任、省社科院党委书记 李后强

  古蜀文化与现代潮流 在“夜成都”相融

  “成都的夜晚是什么样子?杜甫说,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细腻美好。张籍说,是‘万里桥边多酒家,游人爱向谁家宿’的市井繁华……”论坛上,四川省委省政府决咨委副主任、省社科院党委书记李后强发表题名为《夜光经济的牛顿体系》的主旨演讲,他创新性地提出:如果把人们在夜间活动的总量看作牛顿力,夜间经济就是改变城市状态的重要动力。由此类比,我们可以建立夜光经济学定律:夜光经济第一定律(惯性定律)、夜光经济第二定律(加速定律)、夜光经济第三定律(作用力定律)、夜光经济第四定律(生命定律)、夜光经济第五定律(数据定律)、夜光经济第六定律(色彩定律),并指出潮流夜市、文创集市、微演艺、行浸式夜游正在成为城市夜光经济发展的重要“活力因子”。

  李后强认为,夜光经济不仅是城市发展水平和品位的一个缩影,也是一项利市惠民工程。要不断丰富城市夜间的内涵和魅力,让城市的夜晚“亮”起来、人气“聚”起来、商气“火”起来、财气“旺”起来。李后强表示,成都夜光经济正迎来全面升级,深度结合了文创、文博、艺术、商业等新兴业态,让古蜀文化传承与现代时尚潮流在“夜成都”中相融共生。提到对成都发展夜间经济的建议,李后强表示,成都发展夜间经济堪称国内城市的标杆,如“夜游锦江”项目贯穿了天府熊猫塔、太古里、九眼桥等特色点位,打造成都夜间生活美学沉浸式体验新场景。他建议,未来要像发展日间经济一样去重视发展夜间经济:适当放宽夜间经济的政策管制、打造全时制的步行街、实施区域美化亮化、延长公共交通时间和商家营业时间等;同时完善推动夜间经济的相关配套协调机制,甚至可以考虑建立“夜光区长”“夜光片长”“夜光街长”“夜生活CEO”制度。

  电子科技大学数字文化与传媒研究中心主任 谢梅

  启动“锦江+文旅”新引擎 释放“夜经济”新活力

  “成都早先的护城河逐渐修建治理为‘两江并流”的黄金水道,造就了‘门泊东吴万里船’的繁盛商埠景象,锦江沿岸拥有凸显‘天府品牌’的文旅资源集群,利用锦江与成都文化资源的相互赋能,可以打造锦江河岸文化经济带,形成独具成都特色的文旅核心品牌。”基于对伦敦泰晤士河河岸经济的个案研究,谢梅在会上提出了“河流赋能,打造锦江文旅核心品牌”的观点。她表示,伦敦把资源价值与产业价值高度融合且延伸发展,造就了以泰晤士河为轴心、沿岸丰富繁盛的文化经济商圈。正如泰晤士河是伦敦河岸文化经济的动脉和城市发育生长的摇篮一样,锦江对于成都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成都拥有多个博物馆、主题纪念馆;浣花溪、百花潭等历史文化自然资源不胜枚举;太古里、九眼桥、宽窄巷子、琴台路等成熟商圈也都在锦江沿岸聚合。我们可通过弥补河流与河岸资源的不足,整合成都丰富的文博资源,深度挖掘锦江河畔的文化价值,唤醒沿岸民俗文化和民俗生活,探索出文旅融合的夜间经济新模式。”

  鉴于从伦敦泰晤士河考察所得的经验启示,谢梅在会上建议,依托锦江沿岸现有的自然、人文、历史资源,以点带面打造锦江“两大一带”文旅核心品牌。“大文博”产业模式:依托成都众多的文博资源,以博物馆为载体,把地域性历史文物资源整合为文博旅游产品模式,与文化创意产业、会展产业等相互交集,实现文化价值与产品价值相互赋能,让主题型博览体验成为成都市文旅品牌的创新性呈现。“大演艺”产业模式:整合成都丰富的演艺资源,以泛娱乐观念、创新模式及延伸性思维,把演艺产业与文化生态培育链接,打造演艺品牌IP,引进国际顶级赛事、时尚秀场,创办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主题综艺节庆活动等,促进演艺体系向城市代表性文化品牌纵深发展。

  “锦江人文风情带”:依托锦江现有的历史文化自然资源,以“锦江十景”为基础,打造集中展现成都锦江风貌的综合性旅游区,汇聚自然观光、文博游览、音乐地标、餐饮美食、高端商业、人居休闲于一体的特色人文风情带。“在沿锦江河岸打造夜游锦江、锦江夜跑、泛舟锦江等特色地面项目和水上游览项目基础上,复兴唐代夜宴文化、诗乐礼俗,融历史穿越与未来科幻于一体,让来蓉的游客品味到成都独特的文化韵味。”

  西南财经大学西财智库CEO 汤继强

  打造巴蜀特色国际消费目的地 点亮“夜经济”

  本次论坛上,曹操出行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2020中国都市夜间“出行+消费”分析报告》,成都、重庆都入围了“2020年度国内城市夜间经济(出行+消费)旺盛榜”,体现了夜间经济是成都和重庆城市发展的重要体现。汤继强在会上围绕“巴蜀夜经济发展”主题分享了独特的见解。

  “巴蜀自古就有良好的夜间经济传统。四川具备发展夜间经济的内生动力,这种内生动力既有历史因素又有现实因素,既符合蜀人休闲、包容的习性,又拥有浓厚民间基础。”他表示,四川发展夜间经济优势明显,历史底蕴深厚、人口消费强劲、文化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电力能源禀赋、科技创新支撑、立体交通体系、开放多元进程。通过研究国际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汤继强提出成都可从“政府推动、擦亮品牌、多元业态、城市管理、科技赋能、厚植文化”等方面学习借鉴。“比如推动夜间经济与天府文化的深度融合,为四川夜间经济发展注入独具特色的文化内核,打造四川夜间经济的‘全谱图’,叫响‘熊猫有黑白、四川无昼夜’品牌,擦亮夜经济文化IP;在技术上示范、树立‘科技赋能’新标,广泛运用光、影、声、电灯高科技手段,让四川夜间经济成为‘绿色经济’典范,成为点亮城市经济与人们心灵的‘新经济’典范;强化交通便捷,率先设立24小时夜间经济政务服务中心,构建24小时服务的现代化政务体系。”

  汤建强进一步建议,结合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度挖掘川渝两地在巴蜀文化、旅游、服务、金融、交通等方面的资源,推动成渝夜间经济走廊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和高品质消费空间将日臻完善,多元融合的消费业态将更加丰富多彩。成渝打造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夜经济将为之增光添彩,大放光芒。

  四川省旅游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赵晓鸿

  旅游是夜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四川省旅游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赵晓鸿教授指出:夜间旅游经济是夜间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其业态包括:晚间购物、餐饮、旅游、沐浴、美容美发、休闲、保健、学习、教育、歌舞、影视、娱乐等内容,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带动购物、餐饮、文化、娱乐、观光、旅游、健身、交通等多行业的发展,成为城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同时夜间经济还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极大地缓解城市的就业压力。

  赵晓鸿介绍,古代中国较早兴起的夜市是夜间经济的重要形态。早在汉代时期就出现萌芽,经过长期发展以后,在两宋时期达到兴盛阶段。随着现代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其现代的城市夜间经济也经历了从无到有的阶段,整体上发展迅速、成效显著。“当前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都发布了相关政策及规划,要积极发展夜间经济城市。夜间旅游城市、夜景升级城市、夜间经济政策城市等成为重要关键词。”他说。

  “在大数据的技术支持下,通过对游客的分析,抓住其旅游需求,以此明确旅游服务提供内容,进而打造针对性的旅游产品,并采取针对性的精准营销。”在如何发展夜间经济的具体实施方面,赵晓鸿教授有着他的见解,他认为,大数据时代,夜间经济将迈向新的发展阶段。基于大数据研究夜经济,更有利于分析与掌握夜间旅游经济的特点和形态,研判消费者的行为,进而推进服务质量提升、精准营销推广和智慧化管理。

  “夜光经济”圆桌会

  推出10家年度夜景观

  本次圆桌会议,经媒体推举、专家研究、大数据支撑,《成都日报》、曹操出行大数据研究院联合发布“2020年度四川夜景观人气指数10强”。

  宽窄巷子 街子古镇

  欢乐谷 西岭雪山

  临邛古镇 达古冰川

  稻城 巴山大峡谷

  蒙顶山 昭化古城(记者 刘鲁 余力 郝思菡)

  原标题:成都夜经济如何发展? 多位专家学者献计献策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