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助力禁渔工作 维护长江流域水资源生态平衡
2020-12-03 16:43:2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唐浩博责编:胡晓萌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12月2日上午,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及典型案例发布会”。会议通报了在长江流域禁渔期发生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五起典型案例。

  2020年以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犯罪分子,增强广大群众合法捕捞意识,有效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并判决犯罪分子实施“增殖放流”措施进行水生态修复,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河道水资源生态平衡。截至目前,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68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3件。

  据了解,该院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环保法治意识。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就地巡回审判,实行重大案件庭审直播和点播,用鲜活的案件普及环境法治知识。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集中向社会公布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入刑的典型案例,扩大司法裁判效果,提升全社会环保法治意识,引导公民有序参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二是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合力打好环保攻坚战。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2个部门共商会签了《关于建立环境资源审判联席会议的意见》,加强对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的司法处理,增强环境资源保护的合力。。

  三是加大“万达开”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深度合作力度。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商会签了《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协议》,实地调研学习了万州区法院大周人民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助力长江岸边生态建设、开州区法院汉丰湖人民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助力汉丰湖公园水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三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进行了深层次交流,建立健全重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审判经验互学借鉴机制、典型案例互荐发布机制,探索跨区域合作的新模式、新特点,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水平。

  四是扎实开展专项审判,筑牢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商印发了《关于建立环境资源重大刑事案件提级管辖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提级管辖意见》规定且属于提级管辖案件范围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重大刑事案件,经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一致,认为必要的,可以提级管辖,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市公安局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提级侦办,并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对于提级管辖的案件,由市人民检察院商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改变管辖的决定。《提级管辖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配合,保障了法律的统一实施,提高了环境资源审判的公信力。(文 易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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