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舞蹈《翻山铰子》
2020-12-01 16:37:2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邓超责编:胡晓萌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舞蹈《翻山铰子》

翻山铰子》灵山景区展演现场 供图 巴中市委宣传部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民间舞蹈《翻山铰子》属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源于大巴山深处的平昌县龙岗乡一带,具有浓郁的民族民间和地域特色。在唢呐和锣鼓的伴奏声中,表演者合着节拍,挥动“铰子”(铜质小钹),不时放长或收短铰上所系绳子,在各个不同部位击打,展现出种种优美的舞姿和造型。

  相传,清朝时平昌龙岗镇一带寺庙众多,道士常做法事,用多种招式边敲打“铰子”边跳,以娱乐鬼神。当地有个民间艺人苏鑫泰,自幼聪明好学。他观察道士用铰子敲打的招式,自己再进行改编。用两根鲜红的长绸带,一头分别系住两块铰子,一头分别挽在左右手中,让两块铰子迎面相击发出响声,还加进了唢呐伴奏应和旋律和鼓点,遂成“铰子舞”。

  “铰子”既是乐器,也是手中的道具,“翻山”指舞动道具的方式,舞蹈表演击铰时,要挥动铰绳,或甩过头顶,或绕过腰、腿,翻来覆去地打击而得名。山里人每逢喜庆佳节,都要请“铰子”艺人领头开路,翻山越岭沿途击铰而舞,因此得名“翻山铰子”。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舞蹈《翻山铰子》

获得四川省首届广场舞比赛一等奖的新版《翻山铰子》 供图 巴中市委宣传部

  《翻山铰子》经过平昌县文化馆文艺工作者的挖掘、整理和再创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该舞2005年参加四川省第三届旅游发展大会获“金奖”;2006年参加由文化部在浙江舟山举办的中国锣鼓大赛获“铜奖”;2007年代表四川省参加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奖”广场舞比赛获“群星奖”;2007年参加四川省“新农村·新农民”文艺调演获三等奖;2008年11月代表四川省参加在苏州举行的首届农民文艺汇演获“银奖”;2008年12月参加中央电视台CCTV-7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型专题文艺晚会《热土》的演出;2007年、2009年连续两届应邀参加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艺遗产节的巡游和展演;2010年8月参加中国·上海“世博会”四川周文艺演出和巡游;2011年参加了全国首届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并获“金土地奖”;2012年参加中央电视台7套《乡约》栏目在巴中南江的节目录制;2013年1月应邀参加四川电视台《魅力四川》新春联欢晚会演出;2013年9月参加四川省首届群众广场舞比赛夺得全省第一名,并参加了四川电视台四川旅游宣传片的录制;2014年参加“大地情深”群星奖作品全国巡演四川行演出、四川省第五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式、四川省第二届广场舞比赛获银奖,并入围全国仅有的十个“欢跃四季”——全国百姓广场舞作品展演。(文 幸阳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