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汛救灾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公示
2020-10-27 09:30:0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邓超责编:胡晓萌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10月26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汛救灾省级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汛救灾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经中央批准,省委决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以省委名义表彰一批全省防汛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杜月君等900人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300个集体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张仁卿等120人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等100个集体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陈奎安等50人为四川省防汛救灾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镇党委等30个集体为四川省防汛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18时。对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对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汛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网站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电话:028-86619539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邮政编码:610041

  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电话:028—12380

  举报网站:12380举报网站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

  邮政编码:610012

  1.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2.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3.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名单

  4.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名单

  5.四川省防汛救灾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名单

  6.四川省防汛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名单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