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犍为九井镇:党建引领产业发展 麻柳姜助力村民致富增收
2020-10-13 18:40:0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邓超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十月丰润,姜香漫天。在川南一隅,乐山市犍为县九井镇的姜农忙碌的身影遍布田野,姜农们有的挖生姜、有的剪姜叶、有的装箩筐、有的冲洗姜......

乐山犍为九井镇:党建引领产业发展 麻柳姜助力村民致富增收_fororder_姜农们收获麻柳姜 供图 犍为县委宣传部

姜农们收获麻柳姜 供图 犍为县委宣传部

  近年来,九井镇党委坚持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结合“农业产业高新区”战略目标,找准乡村振兴抓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麻柳姜,逐步描绘出九井镇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的美好蓝图。

乐山犍为九井镇:党建引领产业发展 麻柳姜助力村民致富增收_fororder_犍为麻柳姜 供图 犍为县委宣传部

犍为麻柳姜 供图 犍为县委宣传部

  强技术 打好产业基础牌

  “九井镇目前发展有麻柳姜1万余亩,姜脆、鲜嫩、纤维少,辛辣味适中、口感好。”九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曹先行自豪地说道。

  1998年,麻柳姜探索蜂窝式种植技术,采用稻田种姜、深沟高厢、深翻细作、人工抱钳打孔、地膜覆盖、姜稻轮作的方式,实现了菜姜的标准化生产。麻柳村党支部副书记曹修祥表示,麻柳村的发展全靠麻柳姜,村级建制调整后,麻柳村的村名也被保留了下来。

  近年来,九井镇大力发展菜姜、种姜、黄姜等特色产业,开展田间技术培训100余场次,麻柳姜年产量达2万余吨,产值超1亿元,为该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收5000余元。

乐山犍为九井镇:党建引领产业发展 麻柳姜助力村民致富增收_fororder_犍为麻柳姜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供图 犍为县委宣传部

麻柳姜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供图 犍为县委宣传部

  树品牌 打好生姜生态牌

  2002年,犍为麻柳姜获四川省首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双认证”;2005年获国家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010年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2012年获四川省著名商标;2017年获有机产品认证;2018年获国家工商系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如今,品质优良的黄姜远销德国、巴基斯坦、越南、印尼等国。

  “犍为姜,保健康”成为犍为本地响亮的口号,兼具食用、药用、保健、染料效用的九井生姜也成为当地农民致富增收的主要支柱。

  谋出路 打好三农振兴牌

  犍为县榨鼓生姜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9月成立,主要为100余户成员农户提供采购、运输、贮藏、包装服务,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等服务;2013年被评为乐山市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2020年被评为四川省第十二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

乐山犍为九井镇:党建引领产业发展 麻柳姜助力村民致富增收_fororder_犍为县生姜文化节 供图 犍为县委宣传部

犍为县生姜文化节 供图 犍为县委宣传部

  九井镇分别于2018年、2019年成功承办犍为县第一届、第二届生姜文化节;2018年,该镇在麻柳村新建农耕文化馆展示姜文化;2019年,蜂窝式栽培软化姜丰产技术规范被评为犍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乐山犍为九井镇:党建引领产业发展 麻柳姜助力村民致富增收_fororder_“8.8吃货节”直播活动 供图 犍为县委宣传部

“8.8吃货节”直播活动 供图 犍为县委宣传部

  2020年,九井镇生姜与九井镇林竹、水果等专合社组建犍为古驿众创果蔬种植合作社联合社,探索发展电商平台,并于2020年8月参加犍为县首届“8.8吃货节”直播活动;2020年8月底,成都召开“姜里九井”特产商城小程序发布会,主推麻柳姜及姜制品等九井特色农副产品;整合犍为县财政局、供销社和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及5个专合社资金共120余万元,带动家庭农场主、手工作坊263户,预计2020年全年电商销售额达200万以上。

  九井镇坚持党建引领、四社融合、村社共建、村社共兴,采取“线上+线下”销售的方式,有力促进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作坊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搭建起农产品售卖“最后一公里”的快车道。

  “三农+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模式,有力推动了九井镇全域创新、全民创业,不断做大做强集体经济,努力探索出一条产业链式推进、主体联动经营、利益有效联接、效益共创共享的乡村产业振兴之路。(文 梁琴 钟雨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