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博物院“八大活动”共庆“国际博物馆日”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刘浪涛):每年5月18日是“国际博物馆日”,也是全球文博机构的盛日。文创大赛、专家鉴宝、文物征集、大咖讲座、音乐鉴赏会、古琴及书画展、流动展览进校园、书画修复展示……四川博物院从5月16日起围绕“作为文化中枢的博物馆:传统的未来”的年度主题,连续3天精彩不断地奉上公益文化大餐,与公众共同庆祝“国际博物馆日”。

观众参观古琴展 供图 四川博物院
在“5·18国际博物馆日”当天,“琴·心”四川博物院藏古琴展正式开幕,面向公众展出19床古琴,其中不乏镇馆之宝,如唐代神农式古琴“石涧敲冰”曾为元中书令耶律楚材收藏,是观众绝对不可错过的一床古琴。耶律楚材最好古琴,不仅善弹《广陵散》,自称有“琴癖”,还爱收藏名琴,家中遗产“唯名琴数张,金石遗文数百卷而已”。耶律楚材曾居于北京西郊别墅玉泉山庄,故在他珍藏的这把古琴上刻下“玉泉”方印,而“石涧敲冰”,则喻其可发金石之声。
同时,为了让观众更加了解古琴的历史和文化,5月18日下午,四川博物院在学术报告厅为公众奉上一场由古琴研究专家唐中六主讲的《川派古琴艺术的前世今生》讲座,有200位观众通过四川博物院官方报名通道提前预约了讲座。

文创大赛启动仪式现场 供图 四川博物院
作为“国际博物馆日”系列宣传活动重要环节,由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文物局指导,四川博物院主办的“传统的未来”——第六届“川博杯”四川文化创意大赛启动仪式在四川博物院举行。来自四川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大学等十余所高校的200余名师生代表、文创专家、产业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这场为四川省内青年设计师、大学生举办的文创盛会,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与创业的文化创意平台。四川博物院希望通过创意大赛的形式,鼓励、推动四川大学生及优秀青年设计师的创新意识,创造各种优秀的设计创意作品,为传承巴蜀文明、促进文旅融合,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目标贡献青春力量。

专家鉴宝 供图 四川博物院
5月18日一大早,文物专家鉴宝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社会生活变迁物证征集活动,在四川博物院北大门公众区域火热开展。四位专家免费鉴宝活动八点半开始就陆续迎来持藏品等待专家鉴定的藏家。参与鉴宝的公众兴高采烈地带着自家“宝贝”走进博物馆,请专家们给“掌眼”,书画类、玉器类、陶瓷类出现最为频繁,鉴宝活动持续到中午,四位鉴宝专家共接待上百名持宝鉴定者。
征集组共接待了十多批次捐赠者,合计征集捐赠70余件。其中不乏一些特别有价值的历史见证物,如有民国时期的各种包装盒;上世纪五十年代的竹油灯、马灯;七八十年代生产的凤凰牌相机、录音机以及一批客家文化、农耕文化的实物等。参与文物征集的公众热情超过预期,上午现场接待点活动结束后,下午仍有源源不断的捐赠者持藏品寻到典藏部要求捐赠,征集组为满足公众需求,特意延长了预计的征集时间。
平日里从不开门见客的文保中心二楼书画装裱室,也迎来了近百名观众。他们在这里近距离体验、观看书画文物修复是如何化腐朽为神奇,领略中国传统书画修复技艺。修复师们不仅现场展示中国传统书画装裱技艺,同时还讲解纸质文物的日常保护,并回答观众的提问。一位母亲当天上午还专门带着喜欢书画的女儿走进了修复室观看修复过程。
“5·18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四川博物院除了在馆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馆外的活动同样精彩纷呈。

张大千诞辰120周年纪念大展 供图 四川博物院
2019年正值张大千诞辰120周年,“大千艺象——张大千诞辰120周年纪念大展”在内江市大千艺术馆开幕。本次大展从5月17日持续到5月19日,现场展出张大千书画作品60件套和文献资料40余件,其中四川博物院馆藏张大千双雀图轴、临初唐女供养人像图轴等38件精品文物也在此次展览中亮相。
除了线下活动,四川博物院陆续推出了“全球博物馆周”“文物有戏(广播剧)”“文物消防安全互动”等线上主题宣传活动。博物馆不再是过去静止不变的机构,当今的博物馆正在重新定义自身,变得更具交互性,以观众为中心,以社区为导向,更具灵活性、适应性和可移动性。四川博物院作为文化中枢机构,将创意与知识相结合,邀请观众共同参与、分享和互动,感受“5.18国际博物馆日”当天四川博物院为大家带来的文化盛宴。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