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珙县公安:杀妻男子获刑十四年
国际在线四川消息:近日,宜宾珙县公安局在“迎庆1号”专项行动中,办结一起故意杀人案,刘某鑫(男,现年32岁,四川珙县人)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并报请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2018年3月28日,妻子张某某在珙县人民法院门口闹着要与丈夫刘某鑫离婚,刘某鑫因不满张某某与其离婚,从背后用左手勒住张某某的颈子,右手持水果刀割向张某某的颈部,所幸被张某某用手抵挡,水果刀划向张某某的脸部,致张某某脸部、手部大量出血。刘某鑫随即被法警控制。后经法医鉴定,张某某面部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失血性体克为轻伤二级。近日,刘某鑫被依法押送监狱服刑。(文 龙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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